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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税答疑:二手房个人所得税具体这么缴
www.110.com 2010-07-15 15:17

  唯一住房怎么衡量

  1、问:我和丈夫各有一套在婚前购买的房产,我们现在准备卖掉一套,这算不算唯一生活用房,要不要缴个税?

  答:虽然你们两套房子都是婚前购买的,但现在你们是夫妻关系,这两套房子属于家庭共有财产,所以卖掉的一套不属于唯一生活用房,需要缴个税。

  2、问:我有两处房产,其中一套是和父母一起买的,我现在想把这处房产转让给我父母,那我卖另一处房产时,是不是可以免交个税?这样应该算是唯一生活用房了吧?(我现在已婚)

  答:如果是赠送,剩下的房子就属于唯一用房;如果是买卖转让,转让也需要交个税。前一套房子转让之后,后一套属于唯一生活用房。

  如何享受退税

  1、问:我原有一套五年以上自住的商品房,现需换大一些的房子,故今年购入一套较大的商品房(期房,预计2007年底交付)。打算在新房交付后,将旧房卖出,这种情况是否需交个人所得税?

  答:因为已经买了新房,所以旧房就不属于“住满5年家庭唯一住房”的范畴。假如在买进新房后的一年内卖出旧房,且新房的房价等于或大于旧房的房价,个税是可以凭发票全额退还的,如果新房房价小于旧房房价,则按相应比例退还。如果在新房买进之后超过一年的时间才卖出旧房,则需要缴纳个税。

  2、问:一年内先卖房后买房,是否可以享受退税?

  答:先要看你这套房屋是否为唯一家庭生活用房,如果是,在一年内卖出买进就可以享受退税。退税按情况而定,卖大买小还是卖小买大,前者是部分退税,后者是全额退税。例如:你卖出一套房屋价格为50万元,一年内买进一套为40万元的,假如当初缴纳的纳税保证金为20000元,则退税金额为40/50×20000=16000元,即后购房价除以前售房价,再乘之前缴纳的纳税保证金后的金额就是你的返税。

  房屋赠与需缴税否

  1、问:我有一套房子,面积74.46平方米,为房改房,已居住五年以上,是家里唯一的一套住房,想赠与侄子,我是否需要交税?

  答:赠与作为个人转让住房的一种,因为不涉及交易金额,所以目前赠与方原则上不需要缴个所税。

  2、问:我有两套住房,现在准备把1987年房子的房主转为我的女儿,请问如果出售剩下的一套1997年购买的房子还需要缴税吗?

  答:如果是产权赠送就不需要。

  3、问:上世纪80年代的房改房,由爷爷赠与其外孙女,自住满5年,如今想转让这套二手房。外孙女只有这一处房产,但她父母在杭州还有房。想问一下,如果外孙女转让此套房子,是否属于她个人的“唯一生活住房”?这个与父母有房有无关系?

  答:按照新规定,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因此如果外孙女接受赠与房屋自住满5年后,且如果该房屋是外孙女夫妻两人的家庭唯一生活用房,转让该套房屋时免征个人所得税。

  4、问:如果把房子赠与他人,要缴哪些税?住宅与非住宅有什么区别?

  答: 根据税法的有关规定,将房屋赠与他人,不论是住宅还是非住宅,受赠方须按3%的税率缴纳契税,赠与方和受赠方须各缴纳0.05%的印花税,单位赠与房屋须缴纳5.55%的营业税及附加税,个人赠与不须缴纳。若赠与的房屋为房改房,除上述税费外,还须按国土资源部门的有关规定补缴土地出让金。

  办公用房需缴个所税吗

  1、问:一、非住宅(办公用房)是否也执行二手交易缴纳个税的政策?是否与住宅相同计算?二、二手房交易是否仍然要先征全额营业税,再征个人所得税?三、据我所知,杭州的各银行不为按揭者提供贷款利息凭证,如此,税前利息怎么合理扣除?

  答:1、非住宅是不涉及个税的。

  2、个税=(转让房屋总价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20%,其中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是指:纳税人在转让住房时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等税金。

  合理费用是指:纳税人按照规定实际支付的住房装修费用、住房贷款利息、手续费、公证费等费用。

  3、银行会给按揭客户提供类似对账单一样的一张东西,上面本金及利息都会注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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