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资企业用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在税务法规上
www.110.com 2010-07-15 15:17
[问题]内资企业用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在税务法规上有什么要求吗?转增资本后的未分配利润账户里是否需要留余额?转增资本有比例要求吗?
[解答]根据国税函发[1998]333号文件规定:“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份制企业转增股本和派发红股征免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发[1997]198号)精神,对属于个人股东分得再投入公司(转增注册资本)的部分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税款由股份有限公司在有关部门批准增资、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后代扣代缴。”因此,内资企业用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应代扣代缴个人股东的个人所得税。
转增资本后的未分配利润账户里是否留余额由股东大会决定,税法及会计上没有相应的强制性比例要求。
- 上一篇:公司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时间问题?
- 下一篇:个人购买社会福利彩票中奖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相关文章
- ·税后利润转增企业资本是否征个人所得税
- ·以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
- ·普通合伙企业利润分配制度的完善
- ·普通合伙企业利润分配制度的完善
- ·内资公司与外资企业注册资本有何不同
- ·中外合资企业利润分配中的若干问题法律实务
-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与公司法关于利润分配程序的
-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方投资者分得利润分配和管
-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利润分配可否约定
- ·案例讲解: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利润分配的核算
- ·向内资企业转移利润被发现
- ·办理内资企业、涉外企业办理开业税务登记证
- ·办理内资企业、涉外企业办理开业税务登记证
- ·向内资企业转移利润被发现
- ·合理企业税务筹划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
- ·向内资企业转移利润被发现
- ·合理企业税务筹划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
- ·债权转增资本是否缴纳企业所得税
- ·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资本从小企业中退出工作若
- ·离婚时怎样分配夫妻以一方名义在合伙企业的出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