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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皮包公司虚开亿元发票
www.110.com 2010-07-15 16:48

  一家没有任何商品交易的“皮包公司”,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千余组,金额高达1亿多元。

  昨天,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这起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原辽阳市国税局干部袁某也因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与其他5名被告人同时受审。

  赚钱不择手段,成立“皮包公司”

  据辽阳检察机关指控,2002年末,家住辽阳市的佟某在北京结识了许某。在金钱的诱惑下,二人研究后决定由佟某在辽阳市注册一家公司,然后从税务机关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再由许某在北京市出售,以此赚钱。

  佟某回到辽阳市后,找到了原辽阳市国家税务局干部袁某,请求袁某帮助注册一家公司,袁某经不住金钱诱惑,表示同意。

  在一系列的作假之后,2002年初,佟、许二人取得了辽阳市振德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

  虚开增值税发票,数额过亿元

  一年后,2003年4月,在袁某的帮助下,振德公司堂而皇之地获得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资格。而在此期间,佟某又在袁某的帮助下,以8000元人民币的价格买下了和振德公司一样的一家“皮包公司”,袁某将上述两个公司纳入自己的管户。

  一切都包装好之后,佟某告知在北京的许某,让他在北京联系出售增值税发票。佟某、许某二人先后以这个“皮包公司”的名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010组,虚开金额共计1.1842亿元人民币,二人以此手段共获赃款65万元人民币。

  作为重要的协助人,袁某获得了不少好处,袁某赌球输了七八万元,佟某当即送去7万元人民币,帮袁某偿还赌债。

  法庭之上,6被告人均称自己是“打工的”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佟某等6人无视国法,其中被告人佟某、许某为谋取私利竟违反国家发票管理规定,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被告人袁某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自身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滥用职权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应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刑事责任。

  法庭上,与此案相关的佟某等6名被告人均把责任推到其他人身上,审判中几个人都对自己进行了无罪辩解,都表示自己是公司“打工的”,庭审持续了一天,法庭当庭未作判决。

  (胡庆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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