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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开发票挣黑钱咎由自取被重判
www.110.com 2010-07-15 16:49

  日前,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处,对黄志强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伪造增值税发票罪,两罪并罚,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35万元。

  法院在判决中指出,平顶山市某工业外销公司2000年11月至2001年4月在无任何货物交易的情况下,向他人收取开票金额3%~6%的手续费,为140家单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495份,涉及增值税进项税额276万元。犯罪嫌疑人黄志强2000年11月至2001年4月间为该公司从温州人刘荷萍、秦永品夫妇等处非法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自行填开240份,用以虚假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32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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