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税法 > 税务赔偿 >
如何进行赔偿申请?
www.110.com 2010-07-15 16:34

纳税人在向税务赔偿义务机关要求赔偿时,应递交赔偿申请书,载明以下事项:
(1)纳税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载明名称、地址、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具体的要求、事实根据和理由;

(3)申请的日期。

申请中应注意的问题:
(1)纳税人书写申请困难的,可以委托亲属、朋友、律师及其他人代为书写。

(2)申请赔偿时可以根据受到的不同侵害同时提出数项赔偿请求。

(3)如果涉及到不同机关的共同赔偿问题,可以向其中的任何一个机关申请赔偿。

(4)纳税人在税务赔偿过程中,税务机关不得向纳税人索取任何费用。

申请赔偿的时效
(1) 纳税人请求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行为被依法确认之日算起。超过此期限,则请求赔偿权不受保护。

(2)在请求赔偿时限的最后三个月中,如出现特殊情况不能行使请求权的,可以请求时效中止,但中止原因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请求时效。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