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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收合并接受对方资产是否缴纳营业税
www.110.com 2010-07-15 16:29

  咨询内容:我公司吸收合并了另一家公司,被合并公司的土地、房产转移到我公司,是否需要缴纳营业税和土地增值税?

  回复内容:根据苏地税发(2000)44号文件:对企业在合并、兼并过程中发生的土地使用权、不动产所有权的转移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根据 财税字[1995]048号文件: 在企业兼并中,对被兼并企业将房地产转让到兼并企业中的,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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