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收合并接受对方资产是否缴纳营业税
www.110.com 2010-07-15 16:29
咨询内容:我公司吸收合并了另一家公司,被合并公司的土地、房产转移到我公司,是否需要缴纳营业税和土地增值税?
回复内容:根据苏地税发(2000)44号文件:对企业在合并、兼并过程中发生的土地使用权、不动产所有权的转移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根据 财税字[1995]048号文件: 在企业兼并中,对被兼并企业将房地产转让到兼并企业中的,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 上一篇:学校向学生收取的赞助费是否免征营业税
- 下一篇:自建房屋的涉税规定
相关文章
- ·金融机构结算罚款、罚息是否缴纳营业税
- ·企业取得赞助款是否应缴纳营业税
- ·林地使用权转让行为是否需缴纳营业税
- ·以房抵债是否需缴纳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 ·代收住房专项维修基金是否应缴纳营业税
- ·内部承包是否缴纳营业税
- ·对公科普基地门票收入是否缴纳营业税
- ·楼盘招标取得的补偿是否应缴纳营业税?
- ·为其他单位提供绿化养护是否缴纳营业税
- ·电梯保养、维修收入是否应当缴纳营业税
- ·超市经营蔬菜等农副产品是否缴纳营业税
- ·企业股权转让是否缴纳营业税
- ·房贷无力偿还归银行所有是否缴纳营业税
- ·污水处理费是否应缴纳营业税
- ·资金占用费是否缴纳营业税
- ·单位收取的预收款是否缴纳营业税?
- ·学校食堂餐饮收入是否缴纳营业税?
- ·代销福利彩票手续费是否缴纳营业税
- ·纳税人提供泥浆工程劳务是否缴纳营业税?
- ·个人房屋捐赠给朋友,是否缴纳营业税?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