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损害赔偿 > 损害赔偿动态 >
洗浴中心门口摔伤老人获赔
www.110.com 2010-07-10 09:17

      新华报业网讯  李洛文已经70多岁。今年8月7日上午9点多钟,他穿着拖鞋到外面溜达。当李洛文行至一家洗浴中心门口的人行道上的时候,他突然脚下一滑,重重地摔倒在地。这一跤摔得挺严重,李洛文被送到医院住院治疗了一个多月时间。

  李洛文认为:“这家浴室接水口与安置在墙面上的水管常年滴水流淌在浴室西侧的人行道上,夏秋期间路面布满青苔,冬天路面结冰,行人经此极易滑倒。”李洛文称,现在自己摔伤,就是因为路滑引起的。可是浴室老板却并不认账:“你是不是跌倒、在哪里跌倒我根本就不知道,即使有跌倒的事实,也是你行走不慎所致,与我无关,你应该找道路管理部门,找我干吗?”协商无果之下,李洛文便将浴室老板告上了淮安青浦法院。

  法院审理认为,李洛文途经洗浴中心门前时不慎跌倒摔伤,浴室门前长期有积水导致路面较滑,此系李洛文跌倒的主要原因;而浴室门前虽有积水,但系行人常走的路面,从李洛文所提供的照片及视听资料上可以清楚地辨认出其摔伤的地方积水宽度仅约30厘米。李洛文作为老人脚穿拖鞋在人行道路上行走,在经过有积水的路面时未能尽到谨慎义务,此亦是其跌倒的另一原因,故对其损害后果应承担次要责任。判决浴室老板一次性赔偿李洛文人民币5336.91元。(文中当事人为化名)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