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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滨海县国土局土地调查成果及时更新机制
www.110.com 2010-08-13 16:56

    1、引言

    根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的要求,江苏已率先在各县市开展了二次土地调查工作,调查的成果将在农用地转用、、土地登记、土地规划、土地开发整理复垦等日常土地管理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为保证二次土地调查成果的现势性,建立土地调查成果的及时更新机制和维护机制将是二次调查完成后的工作重点。

    2、成果更新与维护的必要性

    二次调查成果的现实性具有时间结点,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土地的利用情况也发生了变化,即土地利用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为加强土地动态监测,全面掌握土地利用现状,为政府的宏观决策提供真实准确的数据,实现日常土地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自动化,达到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只有及时更新、完善土地调查成果,加强成果应用及维护才能满足国土资源管理的需要。

    3、技术路线和方法

    3.1构建统一的土地数据管理基础平台

    在实施二次土地调查时,应统一标准、统一规划,建立包含土地利用数据库、土地信息数据库、土地遥感影像库、基本农田数据库等多库合一的信息系统,为维护与更新提供便捷的平台。

    ⑴ 建立统一的数据平台,实现成果资源的共享。选择统一的软件建立图形平台,以统一的数据存储平台形成土地调查数据库管理系统,对土地利用数据、数据和基本农田数据进行管理,满足县级日常变更、用地报批、土地开发复垦整理等业务的需要,并提供对各级土地数据到地块的查询、检索、统计汇总、分析输出、调用和备案等功能,满足土地数据上传、接收、交换、备份、更新维护、日常应用等工作需要。

    ⑵ 建立标准的县级地籍信息系统。按照地籍信息系统建设有关技术标准和要求,组织建立地籍信息系统,对城镇地籍调查和地籍测量结果的图形数据、宗地属性以及各种表、卡、册等数据进行集中管理,并提供录入编辑、查询统计、日常变更、制图输出、登记发证以及办公流程等管理功能,满足日常地籍业务及管理的需要。

    3.2更新的技术手段

    以二次土地调查成果为基础,在县市范围内进行季度、年度土地利用动态监测和土地执法巡查,建立土地利用变化信息的快速监测、调查、统计和更新机制,建立城乡土地利用动态监测体系,为政府及时准确掌握城乡土地利用动态信息及依法管理提供基础数据和依据。

    ⑴ 农村土地更新

    采用内外业相结合的作业方法,进行农村土地更新,内业主要依据比例较大的建设项目用地审批后的勘界数据、开发复垦工程项目验收成果数据对土地调查的数据进行更新;对既无数据又无图件的变化区域可采用外业采集的形式获取更新数据。有条件时可以运用全球卫星定位(GPS)、高分辨率的遥感影实时监测土地利用的变化情况。

    ⑵ 城镇地籍更新

    城镇地籍的变更主要表现在宗地、地类等的变化,这类变化往往范围较小,一般采用现场确定权属界线,运用全球卫星定位系统(GPS)、全站仪等现代测量手段,实地测量界址点并获取解析坐标,内业制作数据,达到更新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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