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双方确认在甲方按本合同规定日期支付首期收购款后当日,甲乙双方即开始办理移交手续,进行现场实物清点交接,并签署移交文件。乙方应配合甲方稳定员工队伍,确保营业能继续正常开展。
第八条 违约责任
如果有第三方对移交给甲方的全部或部分资产主张权利,或者经试用,移交给甲方资产的性能、数量等与附件《资产清单》不一致,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被主张资产部分的价款或者全部资产的价款,同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支付退还价款的 %违约金。
如果甲方延迟支付价款,则每延迟一日,将支付延误价款的万分之 为违约金,同时支付银行同期利息。
如果乙方未按期交付资产,自延期第一日起,按日支付收购价款的万分之
给甲方,作为罚息。延期超过 日,则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第九条 免责条件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战争、国家政策发生重大调整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的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应在 天内提供不可抗力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按其对履行合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条 其他
1、 甲乙双方确认在本合同签定后,由乙方在合理的期间内负责办妥将
的土地使用权证、房屋产权证变更至或申办至甲方名下,需由甲方提供的材料,甲方应予配合。在此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除甲乙双方在合同或其他书面文件中约定的以外,由 方承担。
2、
第十一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起生效。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就本合同的履行事宜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到 仲裁委员会/ 人民法院解决。
第十三条 送达
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履行有关事宜相互通知的文件或其他资料,应以书面形式送达。甲方的送达地址是: ;电话: ;传真: 。乙方的送达地址是: ;电话: ;传真:
第十四条 附则
本合同在 签订。
本合同附件《资产清单》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相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双方各执 份。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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