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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货代分公司、外商独资船务公司分公司
www.110.com 2010-07-31 15:05

  一、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以内上报

  二、收费标准:不收费

  三、申报条件:

  申报货代公司条件:货代分公司申请条件与货代公司相同,但每增加一个货代分公司,注册资金需增加50万元。

  1.国际货运代理业务的申请人应当是与进出口贸易或国际货物运输有关,并有稳定货源的单位。符合以上条件的投资者应当在申请项目中占大股;

  2.具有至少5名从事国际货运代理业务3年以上的业务人员。其资格由业务人员原所在企业证明;或者,取得外经贸部颁发的资格证书。

  3.有固定的营业场所,自有房屋。场地须提供产权证明;租赁房屋。场地。须提供租赁契约。

  4.有必要的营业设施,包括一定数量的电话、传真、计算机、短途运输工具、装卸设备、包装设备等;

  5.有稳定的进出口货源市场,是指在本地区进出口货物运量较大,货运代理行业具备进一步发展的条件和潜力,并申报企业可以揽收到足够的货源;

  6.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的注册资本应符合下列要求:1)经营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最低限额为500万元人民币;2)经营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最低限额为300万元人民币;3)经营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或者国际快递业务,最低限额为200万元人民币。

  经营上述两项以上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其中最高一项的限额。

  外商独资船务公司分公司条件:申请外商独资船务公司分公司条件同货代公司,但注册资金需100万美元。

  四、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一式一份)

  1.申请书,包括投资者名称、申请资格说明、申请的业务项目;2.可行胜研究报告,包括基本情况、资格说明、现有条件、市场分析、业务预测、组建方案、经济预算及发展预算;3.投资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影印件);4.董事会、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5.企业章程(或草案);6.主要业务人员简况(包括学历、所学专业、业务简历、资格证书);7.资信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各投资者的验资报告):8.投资者出资协议;9.法定代表人简历;10.国际货运代理提单(运单)样式;1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函(影印件、工商管理部门出具);12.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申请表;13.交易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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