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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定网络传播权立法的价值取向?
www.110.com 2010-08-02 10:44

  信息网络传播权已由《著作权法》明文规定为著作权人的一项专属权利。但这项新的专有权利所涉及的一系列问题,例如权利的范围及其限制、权利的管理。技术性措施的保护标准及其例外等十分复杂,《著作权法》无法作出更为具体的规定。这些问题正是国务院将要制定的《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中所要解决的。在设计信息网络传播权这一新型权利时应当如何定位价值取向,即是为了保护而保护,还是为了促进著作权利益的最大化,不同的价值取向将对法规的合理性、可操作性产生重要影响。

  一、网络传播权的保护应有利于著作权利益的实现

  网络给著作权的行使和管理带来了巨大的冲击。数字技术使得复制和传播难以控制,如何使著作权人对作品的专有权覆盖网络空间,信息网络传播权应运而生。如同技术发展进程中每一次传播科技的进步与著作权制度互动的结果都丰富了权利内容,扩大了作品范围一样,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孕育形成是数字技术时代著作权扩张的直接结果。这种结果的出现很容易使人们自然倾向于站在著作权人的立场,积极地主张权利扩张和强化,而忽视了著作权制度变革的社会意义。

  历史的先例告诉我们,每一次新的传播技术产生时期,传统的传播方式及相关行业无不受到冲击,但新的模式和机会又为著作权人及相关产业、行业获得更大的发展带来机遇,后者往往是始料不及的。复印机曾被认为是出版业的丧钟,但实际上,便宜的复印机增加了对印刷内容的需求,出版业并没有因为复印机的出现而萎缩。相反,今天的出版物和出版业赚的钱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多,作者也因为出版业的繁荣而受益。录像带的出现曾引起电影制作厂商的恐慌,好莱坞甚至游说国会,要求禁止录像机的生产,但是后来好莱坞还是从这里赚了许多钱。因为家庭录像机的普及和录像带出租业的兴起,使人们能够方便的观看电影,因而对有内容的录像带的需求越来越大,录像机和录像带没有成为好莱坞的丧钟,反而成为了它的救世主,电影明星也因此走进大众生活。今天,网络环境下数字化技术完全改变了作品传播的广度、作品利用的深度,使业已建立起来的著作权基本规则面临着严重的挑战。和历史上出现过的情形相类似,MP3音乐在网络的自由发行遭到唱片公司和音乐制作人的强烈反对。期刊出版界对期刊全文数据库擅自使用作品也表示极大的忧虑。

  回顾传播科技发展史,从图书、唱片、广播等关键技术与著作权制度变革的互动关系中可以发现两个线索:一是,真正感到新的传播技术威胁的是那些控制着大量版权的出版商、唱片公司、音乐制作人、电影制片厂、广播组织等巨头,是他们深恐丧失了牟利机会才促进著作权保护的不断扩张。例如出租权,此项权利最先适用于电影作品,就是因为录像制作技术使得观看电影不必去电影院,而是租用录像带。音像制品的商业出租触动了电影制片者的利益,成为推动出租权独立于发行权成为一项专有权的直接原因。二是,技术创新成果的商业运用总是走在规则之前,在发展过程中缺乏规则的混乱阶段是技术进步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一旦新的商业模式建立起来,不仅没有使著作权人丧失利益,反而使他们获得了新的财源,这正好从反面印证了“无传播就无权利”之说。从中我们获得的重要启示是:网络环境中的著作权立法并不单纯是因为著作权人处于弱者地位需要保护,而是网络需要规则。公正合理的网络规则应立足于著作权的动态保护,有利于鼓励创作,有利于作品的流通和使用,减少作者和使用者之间进行著作权交易的成本,从而使作者的经济权利、精神权利在便捷、广泛的网络传播中得以实现。这种动态保护的取向符合著作权法利益平衡之精神。

  二、权利限制应有

助于网络媒介及相关产业的发展

  网络转播权立法中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是要处理好网络传播权与网络媒介的关系。网络媒介是指继报刊、广播、电视等之后新的大众传播媒介,主要包括各种信息网络服务机构和它们所提供的数字图书馆、数据库、远程教学等服务项目。网络媒介的特点在于以互联网为平台,运用计算机、多媒体、网络通信等技术手段,将信息、内容搭载上网供用户获取和使用。网络媒介所具有的强大技术背景决定了它既和传统媒介一样具有传播信息的作用,同时又具备图书馆和教学机构收藏并保存作品、传播知识、提供内容服务等方面的功能。在数字网络技术时代,网络已经成为大众生活中不可或缺的消费领域,网络媒介因而也就成为著作权人和社会公众之间重要的中介和纽带,因而必然涉及大量的著作权问题,其中最主要的就是与著作权人的网络传播权,以及与此相关的为使用者享有的合理使用权、法定许可使用权。那末,在制定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时如何协调好网络媒介与著作权人之间的关系,使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制度能够适当地适用于网络媒介呢?笔者认为,解决好这个问题首先应将立法价值取向定位在,如何使著作权制度适应数字网络技术时代的社会需要,有效地维护著作权人的合法利益,有利于营造网络媒介及信息内容产业健康发展的环境,促进社会文化教育、科学研究事业的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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