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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末青少年问题之一:高科技犯罪
www.110.com 2010-07-14 10:37

:武汉东西湖区吴家山农场三个14岁的少年沉溺于游戏机,在近两个月的时间里盗窃作案十多起,盗得财物价值数万元,用于玩儿游戏机的开销。

2000年6月,延吉市两名中学生因玩儿电子游戏机而耗尽钱财,竟然抢劫电子游戏厅,并将女老板残杀。

而去年岁末,北京市发生的由17名未成年人组成特大抢劫的团伙犯罪,其成员中多数都是在暴力游戏的指引下走上犯罪之路的。

这些犯案的青少年都有一种相同的轨迹:沉溺于电子游戏机—说慌、逃学、偷家里的钱—到社会上偷窃抢劫。

走进电子游戏厅和各种网吧,受黄色和暴力游戏侵蚀,从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这已经成为近年来青少年犯罪问题的一个极其重要的原因。

专家:近年来,频频见诸报端的青少年犯罪事件已经引起越来越多人士的关注。中国社会科学院青少年问题研究专家沈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在引发青少年高犯罪率的原因中,电子游戏、电子计算机、网络等高科技产品及其相关的事物正在扮演着日益特殊的角色。由不良的电子游戏等“电子毒瘾”或“电子海洛因”诱发的青少年犯罪正在呈现为最明显的趋势之一。

沈杰指出,高科技既会给社会生活带来福音,也可能给人类本身带来危险甚至灾难。应该说,问题不在于高科技本身,而是在于运用高科技的人。因此,重要的是要提高人的素质,尤其是就年龄较小的青少年而言,对于他们使用高科技的行为进行积极引导,增强他们驾驭科技的信心和能力显得非常必要。同时,加强一定的管理甚至限制,对避免行为误区也仍然是十分必要的。

背景:2000年6月30日以来,全国各地积极贯彻国务院有关精神,全面开展电子游戏专项治理工作。文化部在7月4日下发了《关于电子游戏经营场所专项治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信息产业部也发出通知,要求各地重点加强对“网吧”、“电脑屋”、“网络咖啡屋”等场所的检查监控,对有违反规定开展电脑游戏经营活动的要坚决予以查处和取缔。

2000年7月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规定,校园周围200米以内不得开办电子游戏厅。游戏娱乐场所中设置的电子游戏机,除法定节假日外,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据不完全统计,仅在7月这一个月的时间里,全国共清查电子游戏经营场所和电脑网吧21151家,责令整改7162家,停业整顿3413家,吊销营业执照2677家,取缔6047家。

1999年北京举办的“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犯罪展览”提供的数据表明,我国青少年违法犯罪正在向低龄化趋势发展。自90年代以来,犯罪初始年龄比70年代提前了2至3岁。据有关方面提供的资料,青少年利用高科技犯罪的手段有:信用卡诈骗;盗用他人因特网账号和密码非法获利;破坏证券市场计算机信息系统,非法牟取暴利;利用计算机非法窃取信息,侵犯商业秘密;制造电脑病毒,攻击他人网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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