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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溪案”发还5000受害者案款
www.110.com 2010-07-13 09:52

  ■碧溪家居非法吸储7.61亿元追踪碧

  本报讯(记者王丽娜)碧溪家居广场向社会公众出售附租约的产权式商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7.61亿余元(本报曾多次报道),5000余名受害业主在7年后终于有望拿回案款。昨天市二中院发布公告,1月7日至1月15日,受害者可分区到法院领取案款。

  昨天上午8点,市二中院在法院网上发布了发还案款的公告。公告称,案款发还以购买商铺实际支付的金额为基础,发还对象仅限于市二中院刑事案件确定的受害人。受害人按所在的区分别到市二中院第判区或本市18个区县法院领取,时间为1月7日至1月15日,每天上午9:00-下午4:30。

  当天下午,记者联系到受害人谢先生。谢先生称,他已在网上看到了发还公告,“真没想到时隔7年,钱还能拿回来,太不容易了”。2003年,谢先生在报纸上看到碧溪家居产权商铺热卖的广告,广告宣称投资者购得产权后,可把摊位委托给公司统一经营,投资者可每天每平方米获4元的租金。谢先生说,他没有工作,“便动了心,经过咨询后,更觉得有赚钱的潜力”,花费17万购买了一个10余平方米的铺位。谢先生没想到,几个月后才领了几千元租金,碧溪家居广场就悄然停业。谢先生开始了长达6年的诉讼和等待。

  受害者曹女士的情况与谢先生相同,两人逐字逐句查看完公告,都很疑惑,“公告说案款发还以购买商铺实际支付的金额为基础,那这几年的利息呢?”她说,法院的民事判决认定,双方合同无效,碧溪家居广场公司返还本金和相应利息。

  律师胡功群受600余名的业主委托,代理此案的民事官司。昨天,胡律师也收到短信,正在查看名单的胡律师也有疑问,“有的业主没报案,是不是他们就不能去领案款?”公布的名单显示,可领取案款的受害者有5400余人。在市二中院有关北京碧溪广场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的刑事判决中,该公司非法吸收5000余人共7.61亿余元。

  昨天,北京嘉禾国际拍卖有限公司的相关人士证实,该公司受市高院的委托,拍卖碧溪家居广场房产及土地使用权项目,去年11月间经两次拍卖以12.5亿成交。

  >>事件回放

  ◎2003年,碧溪家居在各大媒体打出广告,不久,5000多人先后出钱购买。

  ◎2004年10月,碧溪家居广场悄然停业。

  ◎2004年12月,投资者陆续碧溪家居。

  ◎2005年4月,法院判决合同无效,碧溪应退还投资者本金和利息。

  ◎2008年10月,二中院一审宣判,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碧溪广场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兼董事长王宝平4年;财务经理王勇平有期徒刑1年半,2年;销售总监侯锦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并以相同罪名判处北京碧溪广场有限公司200万元。

  ◎2009年3月,王宝平不服上诉,市高院终审裁决维持原判。

  >>发还地点

  发还地点 负责范围(以购买人身份证为准)

  海淀、朝阳、房山、大兴、通州、昌平、顺义、怀柔、门头沟、平谷、密云、延庆法院 分别负责本区

  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区 外埠其他省区;重名重姓;军队人员、或者身份信息不明确的

  西城法院 本区、辽宁、新疆

  丰台法院 本区及内蒙古自治区

  东城法院 本区及山西省、山东、广西

  宣武法院 本区及吉林省

  崇文法院 本区及天津市、湖南省

  石景山法院 本区及黑龙江省、上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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