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这项被明确写入宪法的公民权利,在法治尚在完善、法治信仰有待增强的中国语境中,遭遇着怎样的苦难呢?个案细节或有不同,打压的记录却在不断被刷新,所折射出的老问题也依旧毫无新意地存在着。
据报道,广东五华县31位上访农民因灌溉和水库收益问题到省信访局上访,被当地政府“接返”。而在“接返”途中,5位访民代表遭遇到了刑事(见《南方农村报》10月24日报道)。
是的,我们所能确定的就只有这么一个信息,确实是刑事拘留。至于拘留的原因是什么,起码现在看起来有截然不同的两种说法:上访村民的说法是因为信访,而当地警方则坚持认为五人被拘是涉嫌破坏生产经营的另一刑事案件,是严格“依照法律程序”的。
对于当地警方的说法,笔者尚有几点疑问需要解答。首先,既然警方对温良胜等人涉嫌破坏生产经营早在2009年7月24日便已立案,9月21日信访“接返”只是抓住机会将其捉拿归案而已,那么从立案到“抓获”的几个月里,警方是否有其他更好的机会进行抓捕呢?哪怕是从有些简略的报道中,笔者也可以列举出多次这样的机会,但当地警方似乎并没有要采取行动的意思,偏偏到了村民上访被当地政府部门“接返”的这个节骨眼上,才有了所谓的及时行动(而且是人在本乡本土时,本乡本土的警方不行动;人从省城被接回县城时,直接被警车带到县公安局)。这一切是不是有些牵强了呢?
还有,既然村民不是因为上访被抓,因“行为轻微”而被先行释放的村民代表为何会被叮嘱“不要上访”?至于那位说着“高度重视”而将访民代表“诱拐”(很抱歉,琢磨了半天似乎只能用这个词)下车的当地官员,是不是配合得太过默契了呢?更为吊诡的是,连所谓“破坏生产经营案”的调查主体——县水利局水政执法监察大队面对媒体都不得不承认,只是“受县政府指派后才调查此事,此前并不清楚”……
够了!怎样的说辞都无法背后的事实。访民究竟是因何而被捕,有关部门其实一直都心知肚明。他们唯一不明白的是,我们这个国度正在告别“权力一手遮天”的时代,任何一个公民都将不再被随意恐吓和欺侮。哪怕是谎言,也需要编织得足够严密才有脸拿出来,更何况这些漏洞百出的官方说法?让人不禁要问,公民信访的制度阻力究竟在哪里?
警察,这个在本名前面被加载了“人民”前缀的职业,法律所赋予其权力和职责究竟是什么?在当下中国的一些县域治理中,公检法究竟扮演了一个怎样的角色?找茬抓人,找理由拘人,再找借口判人……到了该扪心自问的时候了。
至于在背后谋划这一切的所谓“有关部门”,需要反思的是:靠打压来维持的一方稳定还是稳定吗?这样的稳定又究竟能维持多久?深刻反思旧有的维稳逻辑,哪怕只是为了节约已经十分高昂的维稳成本,也是非常有必要的。
更何况,对信访人群的打压,已经严重影响政府的形象与国家长治久安的根基。
还是重温一下2005年由现任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亲笔签发的《信访条例》吧,“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做好信访工作,认真处理来信、接待来访,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努力为人民群众服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信访人”。
短短一句话中就出现四次“人民”一词,那好,人民在看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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