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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果公司职员骗走490箱糖果
www.110.com 2010-08-07 11:11

  一糊涂男子,明知朋友骗取了公司糖果,为了所谓朋友义气,仍然帮助其推销,最终二人一同获刑。4月6日,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以掩饰、隐瞒所得罪,判处被告人熊斌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0元;以,判处同案被告人刘兴有期徒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50000元。

  现年22岁的刘兴与熊斌系某糖果公司驻江西办事处司机和业务员。2009年ll月14日上午10时许,刘兴向公司仓库保管员谎称受公司业务员程某的委托前来仓库提货,先后分三次从该仓库提走阿尔卑斯牛奶糖、棒棒糖等各种口味的果糖共计490箱(价值67335.40元)。随即以每箱131元的价格在新建县文教路副食品市场销赃200箱,得赃款26200元,当天下午16时许在同一市场以每箱165元的价格销赃90箱,得赃款14850元。所得赃款41050元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及挥霍。

  当晚20时许,刘兴将骗取公司货物一事告知同事熊斌,并要熊斌帮助其将藏匿在聂某家中的200箱糖果进行销售,熊斌得知事实真相后,积极帮助刘兴以每箱136元的价格将200箱阿尔卑斯糖果,销赃给徐某,所获赃款27200元全部交给刘兴的母亲。案发后,退缴的全部赃款已发还被骗单位。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兴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隐瞒事实真相的手段,骗取公司财物,价值67355.40元,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被告人熊斌明知他人犯罪所得的赃物,而积极帮助其销售,其行为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机关指控罪名成立。因两被告人均系初犯,当庭认罪,有悔罪表现,且退缴了部分赃款,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作出了上述。

  来源: 中国法院网南昌西湖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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