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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银行越秀支行女副行长为情夫骗贷近亿判无
www.110.com 2010-07-14 15:57

 南方都市报消息,为了和情夫一起“做生意”,竟虚假担保骗取贷款5500万元、违法发放贷款4000万元,致使其中巨额资金无法归还。昨天上午,中国光大银行广州分行越秀支行原副行长陈向群和其情夫李龙生因贷款双双被广州中院判处,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院查明,2002年1月至2002年5月,李龙生、陈向群先后4次采取虚假担保手段,向中国光大银行越秀支行骗取贷款共计人民币5500万元,其中利用后贷填补前贷3500万元,贷款中有4865万元至今无法追回。

    第一单:骗贷2000万元填补黑洞

    2000年7月,李龙生、陈向群二人密谋由陈向群出面挪用越秀支行资金与李龙生合作经营油料生意。同年8月,陈向群违规将银行一客户公司在该行的承兑汇票保证金1721万元转到李龙生的广州龙云宝贸易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云宝公司)的账上,并于同年9月至10月先后开出6张汇票共计1650万元交给李龙生经营油料。由于生意亏损,这笔钱大部分未能归还。

    为了掩盖资金黑洞,两人又密谋以贷款的方法骗取越秀支行资金。2001年12月下旬至2002年1月间,李龙生以龙云宝公司的名义向越秀支行申请贷款2000万元,由陈向群出面伪造某公司同意提供2000万元定期存单作担保的声明等虚假担保,并于2002年1月10日签订贷款合同。贷款到手后,挪用公款留下的巨额资金黑洞终于被填补。

    第二单:私划还贷金4000万元

    2002年1月,李龙生以龙生公司的名义与湖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投资公司)约定,以龙生公司的名义向越秀支行申请贷款人民币4000万元,并由湖南投资公司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所得贷款由湖南投资公司使用,随后龙生公司和湖南投资公司分别于同年1月28日和29日与越秀支行签订了贷款合同和保证合同,4000万元贷款即通过龙生公司划入湖南投资公司在越秀支行开立的账户。

    由于无法动用此款,湖南投资公司由此向越秀支行要求撤保还贷以结束该笔贷款业务,陈向群于同年3月8日私自以该银行名义向湖南投资公司出具一份《关于撤销湖南投资集团公司担保责任的函》,解除湖南投资公司的担保责任,但被告人陈向群并没将这4000万元贷款划回越秀支行,而是将该款转移到龙生公司的账上。

    李龙生将其中900万元转移到其控制的春龙公司提现,另1001万元转移到其承包的云南云路沥青油料经销公司(简称云路公司)用于油料经营业务,剩下的2000万元通过陈向群划转到龙云宝公司用于填补该公司前一笔贷款(即第一单所涉及贷款)2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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