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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双规劫夺案”12月19日宣判
www.110.com 2010-07-15 09:33

  中国对外建设总公司深圳分公司原总经理姚传锐因涉嫌重大经济问题,在北京被“双规”。消息传出后,姚传锐的情妇刘倩和众亲信立刻进京组织“营救行动”。在“策反”看管姚传锐的保安李晓雷做内应后,刘倩等人精心策划将姚传锐成功救出。12月19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这起“双规劫夺案”,以聚众,判处被告人刘倩、姚伟、戴宏、熊忠、夏元志6年。

  经审理查明,2005年11月1日,中国对外建设总公司深圳分公司总经理姚传锐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中共中国对外建设总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在本市海淀区翠微路21号齐鲁情宾馆决定实行“两规”。期间,负责看管姚传锐的保安员小雷被姚传锐认为义子,并允诺给李钱、买车。李晓雷在被姚收买后,多次违反规定,采用发短信、打电话的方式与被告人刘倩(姚传锐的情人)、姚伟(姚传锐的侄子)联系,转达姚传锐希望被劫夺的愿望。被告人刘倩、姚伟遂与被告人戴宏等人共同商议并制定了4种劫夺方案。被告人姚伟到北京齐鲁情宾馆观察地形,知道只有当服务员送饭时,看管姚传锐房间的防盗门才会打开,后被告人戴宏联系到被告人吴善军、朱德权、熊忠,姚伟表示事成后给熊忠5万元好处费,戴宏给熊忠画了“两规”房间的地形图,让其在服务员送饭时冲进屋抢人。被告人熊忠又通过被告人李成钢找到被告人庞建华帮忙。经商议,被告人戴宏、熊忠等人决定利用服务员送饭之际,采取强行入室的方式劫夺姚传锐。同时,被告人庞建华通过他人找到被告人夏元志,被告人夏元志又通过小强纠集被告人单广明、杨建军、刘兴民、杨镇华、刘南南及小军、小鑫等多人共同参与劫夺姚传锐。2006年2月27日19时许,当齐鲁情宾馆服务员到看管姚传锐的房间送饭打开防盗门时,被告人朱德权、吴善军、李成钢冲过去挤住防盗门,被告人戴宏等人强行挤进“两规”场所,造成姚传锐失控脱逃。次日,姚传锐及被告人戴宏、吴善军、朱德权在由天津至上海的列车上被抓获。同年3月4日,被告人姚伟、夏元志、单广明、杨建军、刘兴民、杨镇华、刘南南被抓获;同年3月6日,被告人熊忠、李成钢、庞建华被抓获; 同年3月15日,被告人刘倩被抓获。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倩、姚伟、戴宏、熊忠、吴善军、朱德权、李成钢、庞建华、夏元志、单广明、杨建军、刘兴民、杨镇华、刘南南无视社会秩序,在中国对外建设总公司对姚传锐施行“两规”期间,由被告人刘倩、姚伟、戴宏进行策划,被告人姚伟、戴宏、熊忠进一步纠集多人,对姚实施抢夺,致使该单位对姚传锐的审查工作不能正常进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应予惩处。在本起犯罪中,被告人刘倩、姚伟、戴宏进行策划,被告人姚伟、戴宏、熊忠、夏元志进一步纠集多人,系首要分子,应依法在有期徒刑三年以上七年以下量刑;被告人朱德权、吴善军、李成钢在劫夺姚传锐的过程中积极参与,直接实施了把住“两规”场所房门,造成姚传锐在第一时间脱逃的行为;被告人庞建华、单广明、杨建军、刘兴民、杨镇华、刘南南在被纠集后参与站脚助威,均系积极参与者,应依法在有期徒刑三年以下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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