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刑法 > 罪名解读 > 破坏交通设施罪 >
盗轨道配件险使列车倾覆男子被判破坏交通设施
www.110.com 2010-07-15 09:54

    隋某贪图小利,不顾列车倾覆危险,拆盗使用中的轨道配件。昨天,天津铁路运输法院以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

  2005年 3月2日19时许,人本市蓟县人隋某伙同孙某携带工具,驾驶机动三轮车来到蓟县火车站,连续拆盗正在使用的鱼尾板、鱼尾板固定螺栓、轨距杆等配件,总价值人民币3246.65元。得手后隋某分两次将上述配件销赃给被告人王某,获得赃款人民币1350元。3月27日,当隋某和孙某再次到上述地点拆盗时,隋某被公安民警当场抓获。经铁路局安全监察部门鉴定,隋某等人的行为足以造成列车脱轨或倾覆危险。据此,法院做出上述,王某也因被判处 5个月。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推荐文章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