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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女首富”被判“虚报注册资本罪”(4)
www.110.com 2010-07-15 11:11


  2003年12月5日,上海邮通的董秘杨先生向记者表示,中经投资和上海邮通签署了购买上海大唐部分股权的协议后,“我们大概收到过10%的定金,后来就再没收到中经投资的付款通知。”他表示,这次诉讼的原因正在于此。
  而2003年4月29日,民丰实业原第一大股东上海第十印染厂宣布:“正邦不仅未对民丰进行任何实质性的资产重组,甚至连具有可行性的资产重组方案也未提出,而且还使民丰蒙受了巨额亏损……决定自即日起终止与正邦的托管关系。”
  2003年10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定,孙风娟在担任安格公司等公司的实际负责人时,虚报注册资本2.4亿元,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出资370万元。最后,法庭以虚报注册资本罪、抽逃出资罪,判处孙凤娟有期徒刑四年。
  据悉,孙凤娟已通过代理律师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其代理律师表示,此案仍处于上诉期,最终结果,还有待时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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