舆论嘲讽临时性犯罪
www.110.com 2010-08-03 17:48
舆论嘲讽临时性犯罪
四天来,在众网友的推波助澜下,“临时性强奸”一词又不断衍生出诸如“临时性灌下水”、“临时性上厕所”等“临时性+动词”新语法结构。“临时性强奸”究竟是怎么回事?它何以在短短几日内成为网络流行语?报道说:今年6月10日晚,浙江湖州南浔某派出所两名协警在宾馆趁一女子醉酒之时实施强奸,法院考虑到两人属“临时性的即意犯罪”,事前并无商谋,且事后主动自首,并取得被害人谅解,给予酌情从轻处罚,判决两被告各入狱三年。
按理说,这本是一起寻常案件,之所以弄得沸沸扬扬,关键在于其司法裁量挑战了公众理性的底限,违背常识的“临时性即意犯罪”词汇更令人错愕。这和其他网络流行语一样,极其夸张地放大了当前的司法任性。
“躲猫猫”、“俯卧撑”、“70码”等网络流行语一个接着一个地出现,已经在给司法机关屡屡注射了清醒剂,公众愈来愈理性,公平意识愈来愈觉醒,稍有不慎都可能激起公众的不满。尤其是信息社会,司法裁量中一个微小的细节都可能被快速放大,嘲讽式流行语背后是汹涌的网络情绪,而当这一切退潮时,受伤的必是司法的权威!
在这起案件中我们不难看到,法院显然是设法为被告寻找从轻的理由,这个理由究竟是“临时性即意犯罪”还是其他都已不再重要,重要的是它表达了一种司法权的随意性,而且这种任性在当前公众追求法槌公平的前提下,所象征的并不是自由裁量权,而更像是知法犯法。
荒唐结论总是与司法任性结伴出镜,究竟还需要多少嘲讽式流行语才能矫治一些地方的司法任性?难道真的是“没有最流行,只有更流行”?对于任性的司法机关,有关部门是不是该叫他们“回家吃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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