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时效
www.110.com 2010-08-03 17:49
劳动争议时效
用人单位于11月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送达书面决定时当事人在外地,于是从劳动者家的门缝里塞了进去。劳动者于次年4月给单位领导写了一封信,表示知道自己被除名,希望单位给个机会,但未提到收到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与11月起诉,此时是否已经过了实效?(单位无法举出书面送达的直接证据)
律师解答:
首先在我国,劳动纠纷除了拖欠工资的情形外,都不能直接提起诉讼,而要先经过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才能向人民法院起诉。故仲裁是诉讼的前置程序。
《劳动争议案件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在你的案例中,劳动者并没有收到解除劳动合同书面通知,单位也无法证明其确实发了通知。此时(11月份)并不能视为劳动者已经知道合同解除。而4月份劳动者给单位的信件中表示已经知晓了除名事实,则时效从这时开始计算,一年内应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故劳动者于次年11月提交仲裁的话,显然是没有超出一年时效的。
相关文章
- ·我国劳动争议案件仲裁时效制度变迁小结
- ·劳动争议案件申诉、起诉时效
- ·超过申诉时效的劳动争议
-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拟延长为一年
- ·劳动争议案件仲裁时效
- ·劳动争议案件申诉时效的性质
- ·劳动争议的仲裁时效是60天
- ·本案劳动争议的诉讼时效应从何时重新计算
-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
- ·劳动争议仲裁申诉时效起算点新论
-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程序和申诉时效是什么?
- ·人事争议与劳动争议时效不同
- ·从本案看劳动争议仲裁时效的起算
- ·超过申诉时效的劳动争议如何处理?
- ·超过申诉时效的劳动争议如何处理?
- ·如何把握劳动争议仲裁的申诉时效?
- ·如何确定劳动争议案件申诉、起诉时效?
-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
-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时效与诉讼时效冲突及其适应
-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时效期间如何规定?
最新文章
- · 危险物品肇事罪
- · 嫖宿幼女如何处罚?
- · 偷税的法律责任
- ·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构成条件
- · 什么是侵犯财产罪
- · 猥亵儿童罪的处罚
- · 非法拘禁怎么判刑
- · 信用卡诈骗的量刑标准
- · 刑事案件的审期为多少天
- · 打击报复证人罪
推荐文章
- ·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构成条件
- · 不受经济条件限制的法律援助
- · 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
- · 缓刑的待遇
- · 盗窃罪的定罪量刑
- · 刑事裁定书
- · 自诉案件第一审程序的特点
- · 案件受理程序、起诉、应诉、反诉
- · 论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
- · 关于自诉案件如何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