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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倒楼案主要责任人被处无期徒刑
www.110.com 2010-07-07 15:30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1日对上海闵行倒楼案主要责任人阙敬德、张志琴作出一审判决,认定阙敬德犯贪污罪,张志琴犯贪污罪、和,两人均被判。

  2009年6月27日上午5时许,“莲花河畔景苑”7号楼整体倾倒,一名作业人员被压窒息死亡。法院一审认定阙敬德犯贪污罪,判处无期徒刑,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0万元;张志琴犯贪污罪、挪用资金罪、重大责任事故罪,,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00万元。两名被告人的一切违法所得予以追缴。(杨金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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