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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力告官”被判告错对象
www.110.com 2010-07-17 07:39

  本报讯 羊城晚报记者严丽梅报道:格力空调告广州市财政局一案曾引发热议。昨日下午,广州市天河区法院对该案一审宣判。判决在程序上认定广州市财政局并非适格被告,即格力空调告错了人,因此驳回起诉。

  2008年11月,在番禺中心医院的采购竞标中,广州格力空调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力空调)以投标报价1707万元被评标委员会推荐成为第一候选方。但最后的结果是,报价最高的广东省石油化工建设集团公司中标,其中标金额比格力足足高了400万元。

  格力空调不服,向番禺区财政局投诉。番禺区财政局答复,格力空调的投标文件不规范,不应中标。格力空调又向广州市财政局提起行政复议,广州市财政局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撤销番禺区财政局处理决定,并责令番禺区财政局重新作出。2009年6月8日,番禺区财政局再次驳回格力空调的投诉。依旧不服的格力空调又向广州市财政局申请复议,广州市财政局作出维持番禺区财政局新决定的行政复议。不服此结果的格力空调,起诉了广州市财政局。

  天河区法院审理认为,广州市财政局并不是本案的适格被告。格力空调以广州市财政局为适格被告提起诉讼,理由不成立,因此驳回起诉。

  昨天下午,在法院一审宣判后,广州市财政局立即向媒体发出新闻通稿,对此事进行回应:作为工作的行政监管部门,财政局坚持按法律、法规及有关行政规定的要求处理有关事项。我们已着手研究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领域公开、透明的力度,切实推行依法行政、政务公开,从而更好地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在全社会宣扬阳光采购和以公开促规范的理念,提升政府公权力机关的公信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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