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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推行“大城管”体制
www.110.com 2010-07-17 07:39

  本报济南12月 31日讯 省城一直令人关注的“大城管”体制改革终于有了明确方案。记者今天从济南市市县政府机构改革动员大会上了解到,济南市着眼于建立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市政府共设置工作部门42个,包括新组建的市城市管理局。

  济南市市长张建国表示,针对政府机构设置不合理、职能交叉、关系不顺、权责脱节、行政成本过高等问题,按照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的原则,整合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和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等部门职责,组建市城市管理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总队)与其合署,以理顺城市管理体制,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则从政府序列中消失。

  此外,济南市还突出政府职能转换,从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方面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如为尽快建立健全住房保障体系,将市房产管理局更名为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列入市政府工作部门;为加强对经济运行的统筹协调,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组建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为加强文化领域综合管理,组建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按照理顺职责、一件事情由一个部门管理的原则,整合内外贸管理职责,组建市商务局。

  此次济南市政府机构改革的另一令人关注之处是建立了“大交通”体制,即将原属市政公用事业局的城市客运管理职责和市交通局进行整合,组建市交通运输局,以形成城乡一体的综合交通运输管理体系。而市民较为关注的“大水务”改革本次则没有提及,城市供水仍属市政公用部门管理,并未和水利局整合。

  改革后,济南市政府共设置工作部门42个,而且不再划分组成部门、直属特设机构、办事机构等,统称为政府工作部门。另外,设置口岸办和公务员局两个部门管理机构。 济南市规定,市政府工作部门的领导职数一般按1 正 2 副配备,工作量大、业务面宽的综合管理部门可增配1名副职,部门内设机构领导职数一般按1—2名配备。各部门“三定”方案将于2010年1月 20日前报市编办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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