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一:
个体利益与整体利益博弈
“面子”优先或“路子”优先?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宪法与学研究生管浙透露了一份他的研究数据:在城市摊贩中,绝大多数为社会弱势群体:城市下岗工人约占27%,失地农民、进城务工人员或城市近郊农民占58%,失业学生、退休职工、两劳释放人员约占12%。
管浙称:“他们倾向于在人流较多的地点营业。这对城市的形象构成了极大的损害。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宪法与行政法学研究生陈强则认为,小摊贩的经营权是公民经济自由权和生存权的体现,是宪法性权利,政府对此类经营的限制不符合行政许可的正当性。
市城管(执法)局法制处处长曲杭建认为,是“面子”优先,还是“路子”优先,本质上是城市总体利益和经营者个体利益的博弈。“如何给城市大多数人提供良好的生活空间,是城管部门首先要考虑的”,曲杭建支持对无证经营进行“疏导”。他认为,应兴建市场、利用空闲场地规划、建设一批简易市场,采取降低市场管理费用、减免税收等措施,让摊贩“进得去、留得住”。
焦点二:
职能交叉困扰查处行为
“公交车上卖唱谁来管?”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市城管局一位负责人在会上流露他的无奈,“以街头、公交车上卖唱为例,到底是文化部门还是城管来管?从职能设置上,两者都有职权,在现实中就容易造成推诿扯皮。”
市环保局法规处处长刘文洁称,“办许可证”部门有几十个,“发营业执照”的却只有工商部门一家,后者承担了查处无照经营的主要职责,一个部门忙不过来,无法对经营户一一进行监管。
“享有权的仅有公安、工商等少数部门”,刘文洁表示,多数部门只有罚款权,查处手段不够,大多数部门只能寄希望于“联合执法”,使得大量无证经营者有空可钻。
焦点三:
法律制定与现实赛跑
网上商铺也要办证照?
不久前,北京某高校大三学生王某在网上自建商店销售服装等商品挣得1500元,被该地工商局认定属无照擅自经营,属非法经营行为,依法进行了处罚。这一处罚依据,来自于北京市工商局去年出台的一份“电子商务监督管理的意见”。根据该意见,网上店铺的个体工商户,应办理营业执照和开业税务登记。
市公安局副局长关太兵在会上称,长期以来,对网络经营这种新现象,国家法律未及时跟进,大量网上诈骗等违法事件层出不穷。他引述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调查,网上店铺的信任度只有64%。
武汉市目前对网上店铺的管理依据,仍然沿用2003年国务院颁布的《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全国范围内,对该问题还没有一部专门的法律出台。据悉,国家工商总局正在拟定一部“网络市场监管办法”,目前尚处于征求意见阶段。
文/记者 周海滨 通讯员 周凯 实习生 谢志雄
摄影/ 记者 金思柳
昨日,武汉市行政法学会年会暨无证经营查处法律问题研讨会上,透露出这样一组数据:近3年来,全市工商系统共查处无证(照)逾13万户;2004年以来,工商系统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受到阻碍执法的有311起,抗组织法的有37起。记者在谷歌输入“无证经营+城管”两个词条,获得61万条信息,其中第一条就是“某城管在查处一无证快餐摊点时遭遇刀砍水泼”。一面是以进城务工、下岗工人等为主的无证“弱势”;另一面,是以工商、城管为代表的政府“强势”,该给就业一条“路子”,还是维护城市的“面子”,是摆在城市管理者面前的难题。
会上,众多专家、学者和政府职能部门负责人对“无证经营”查处问题展开激烈辩论。焦点集中在三大问题:如何调和就业和城市管理之间矛盾?如何调节职能交叉和不作为?网上商铺该不该列入查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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