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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证据合法性判断标准的理解(2)
www.110.com 2010-07-19 16:14


  三、证据的形式
  证据的形式,也就是证据的有形载体。证据的形式必须符合法定的要求,不符合法定形式 的证据,不具有证据的合法性。三大诉讼法都对某些证据的形式作了明确的要求。比如,鉴定结论要求写明参加鉴定人的姓名、职业、所依据的材料、分析的过程、 参加鉴定的鉴定人签名并加盖鉴定机关印章等。不符合上述要求的鉴定结论,就不是合法的鉴定结论。
  四、举证期限
  合法性的证据,还必 须遵守法定的举证期限。《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三十四条规定,对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法院不组织质证,除非对方当事人同意质证。《行政诉讼证据规定》第 一条规定,被告如果逾期提供证据,视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被告逾期提供的证据,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来说不具有证据的合法性。
  综上,笔者认为,判断证据的合法性,必须从上述几个方面综合分析,以便对证据的合法性作出正确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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