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在医院治疗中发生死亡等意外后,是无奈接受还是追究责任?近日记者在济宁市消协采访发现,随着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市民法律意识的增强,宠物投诉凸显出来,成为了新的投诉内容。
宠物主人:宠物死在医院院方难逃责任
济宁市的刘女士告诉记者,她8岁的女儿非常喜欢小动物,所以3个月前家人就给孩子买了一只白色的小京巴犬,取名斑斑。刘女士说女儿对斑斑爱不释手,整天都很开心,斑斑很可爱也给家人带来了不少乐趣,在他们的心里斑斑已经成为了家庭成员的一分子。
据刘女士介绍,9月份时斑斑出现异常,经常拉肚子,吃不下东西,精神很差不再活蹦乱跳,随后她赶紧带小狗来到一家宠物医院进行治疗,医生开出药来给它输了三天液。“我看着小狗都渐渐好转点了,没想到医生最后的一支针竟然把它打死了。”刘女士说,9月18日晚上输完液后,医生表示小狗的心脏有点弱,给它打了一支强心针,后来还没到家小狗竟然口吐白沫死了,前后不过10分钟,对此她很痛心并质疑:好好的狗,怎么打一针就死了?医院是否存在医疗过失?于是将医院投诉到了消协。
宠物医院:宠物本有问题医院有口难辩
记者采访了给斑斑治病的宠物医院,医院的负责人说当时刘女士带来的小狗患上细小病,本来就是很容易死亡的病症,为了尽可能地治疗好小狗,他们给它开出药打吊瓶,但是小狗本身的体质已经非常的虚弱,尤其是9月18日的时候基本上处于昏迷状态,所以他们给它打了一支有强心作用的肾上腺素,药品和剂量给其他的小狗也同样注射过,并没有出现问题,没想到这只小狗会在路上死亡,应该是小狗本身的问题导致意外。同时医院的负责人还告诉记者,在治疗过程中宠物出意外的确很让人头痛,不仅宠物主人伤心闹情绪,也影响到医院的口碑。
畜牧部门:尚无宠物鉴定机构
济宁市畜牧局卫生科的程科长告诉记者,目前济宁还没有专门对宠物进行的部门机构,一般当宠物因病发生医疗纠纷时,宠物主人与医院多是以协商的方式进行解决,双方实在不能达成一致时则只能通过法院起诉的途径进行解决,届时再由法院专指定专业人员和其他宠物医院来做鉴定。
律师:宠物医疗事故鉴定还是空白
记者从律师那里了解到,目前我国有关宠物保护的法律、法规中并没有关于“宠物医疗事故鉴定”方面明确的规定。虽然宠物与一般的动物有所不同,与宠物主人有着特殊的关系,但其没有和自然人一样等同的“人身权”,因此在宠物的权利等方面出现纠纷时,一般比较难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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