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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宁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将“提速”
www.110.com 2010-07-06 17:25

  在扩大医疗救助病种的同时,最高救助资金提高到一万元,年度个人负担的住院医疗费用超过7万元的进行二次救助,加快医疗救助申请的批复和资金发放速度,这是山东省济宁市新近推出的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新举措。

  济宁市规定,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和“绿卡”救助对象、特困职工的住院医疗费用,在相应的医疗保险机构报销后,个人实际负担住院医疗费用达5000 元以下的,救助比例统一提高到50% ,5001 元至 10000 元的提高到60% ,10001 元以上的救助比例提高到 65% ,最高救助资金提高到 10000元。患有白血病、尿毒症、恶性肿瘤等的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对象及其他城乡居民家庭月(年)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 150%的低保边缘群体,年度个人实际负担住院医疗费用在 7万元以上、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可申请二次医疗救助。

  市或县级民政部门接到城乡低保、农村五保等困难居民申请后,审批手续和救助金的发放一般在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其他困难居民的申请一般在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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