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安置7类争议可协调
www.110.com 2010-07-05 15:12
25日,省国土资源厅发出贯彻实施《湖北省征地补偿安置争议协调裁决办法》的通知。今后,我省征地补偿费给多少算多少的“一言堂”局面将被打破,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将得到维护。
《办法》共5章31条,明确规定以下7类争议可以申请协调、裁决:征地补偿安置标准依据的适用;被征土地的地类、等级的认定;被征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人均耕地面积的认定;被征土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区片综合地价或统一年产值的适用标准;征地补偿费倍数的确认;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属于征地补偿安置争议的事项。
据介绍,今后,如有单位或个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标准存在争议,可以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市、州、县人民政府申请协调。如果协调不成,则自收到协调意见书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省政府申请裁决,裁决书的提出最多不超过90天。裁决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 上一篇:抢建抢种骗征地补偿恶意诈骗六人被判刑
- 下一篇:制定征地片区标准 提高征地补偿标准
相关文章
- ·湖北省征地补偿安置争议协调裁决办法
- ·征地补偿安置标准争议协调处理小常识
- ·湖北征地补偿安置争议协调裁决办法
- ·西青区征地补偿安置标准争议协调办法
- ·聊城市征地补偿安置标准争议协调处理
- · 莱芜市征地补偿安置标准争议协调处理暂行办
- ·山东征地补偿安置标准争议协调处理小常识
- ·大港区征地补偿安置标准争议协调办法
- ·天津市征地补偿安置标准争议协调裁决规定
- ·江西省征地补偿安置标准争议协调裁决办法
- ·江西省征地补偿安置标准争议协调裁决办法
- ·论征地补偿安置争议裁决
- ·推行征地补偿安置争议裁决制度
- ·《黑龙江省征地补偿安置争议处理办法》发布实
- ·农民群众如何申请征地补偿安置争议裁决
- ·论征地补偿安置争议的法律救济途径
- ·浙江省征地补偿标准争议协调裁决办法
- ·黑龙江省征地补偿安置争议处理办法
- ·司法能动化解征地补偿安置争议
- ·宁波市征地补偿标准争议协调办法
最新文章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