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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切勿骚扰“119”
www.110.com 2010-07-20 16:12

  导言:近年来,在各级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的广泛宣传下,火警电话119已逐渐被人们熟知。遇有火情第一时间拨打火警电话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报告,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迅速组织开展火灾扑救,减少火灾危害,已逐渐成为民众的共识。然而,与之相应的负面情况似乎也愈演愈烈。近日,笔者从拉萨市消防部门119指挥中心了解到,该中心每天可接到119报警电话几十乃至上百个,但这其中仅有少数几个电话为真火警,其余的均为谎报火警。这种行为,不仅浪费了有限的报警资源,还可能因为占用报警资源而造成财产和人员伤亡。在此,笔者也呼吁广大群众:谎报火警是违法行为,请勿随意拨打!

  据了解,谎报火警现象不仅在我区、甚至在我国大多数地方都很严重,这其中以小孩、中小学生谎报火警居多。每逢周末、节假日以及每天中午、晚上放学期间,电话一接通便传来孩子的大笑声和大叫声,有时候还挨个换人不停地打进来;在午夜时分拨打电话的多为年轻人,喝酒喝多了,或是遇到烦心事,就随意拨打119电话解闷;另外一些人则是出于报复,谎报火警发泄私愤或不满情绪;还有一些人则纯粹为了找乐子,电话接通后或是傻笑或是一言不发;此外,有一些老年人也喜欢拨打119电话,希望帮助查询电话号码或是电话话费。面对这些情况,消防接警员只能小心应对,对于有火灾、要自杀的一类假报警,只得耐心细致地一步步询问,了解情况,耐心劝解,大费周折;对于明显的报假警,还得衷心劝告其不要随意拨打火警电话;对于查询电话号码的老人,只得耐心为其讲解。

  针对谎报火警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明确规定:“任何人发现火灾都应当立即报警。任何单位、个人都应当无偿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严禁谎报火警。”第六十二条又规定,谎报火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处罚法》的规定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只是绝大多数谎报火警行为并未造成严重的后果,公安、消防等相关部门警力有限,还无法做到每例必究。目前,国内已处置多起谎报火警行为,前不久,23岁的辽宁男子任某就因谎报火警,被警方跨省抓捕,最终被拘留10天,罚款500元。

  119火警电话属于社会公共资源,一个城市的几部电话往往担负着当地数十万人乃至数百万人的报警电话,谎报火警,不但会破坏消防队的正常执勤秩序,而且会严重扰乱社会治安,造成人们的恐慌,其危害不可小视。希望每一位公民切实增强社会公共道德意识,自己坚决做到和向身边人宣传不要无故拨打119火警电话,争做遵纪守法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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