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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治安案件申诉裁决审批表及申诉裁决书(2)
www.110.com 2010-07-20 16:39


1.我当晚的行为是正当的,根本不是侮辱妇女,而是想做一件好事,去帮助这位妇女,只是方法不当,被对方误解。
2.公安机关偏听王××一面之词,证据不足。
3.××公安分局的处理与事实不符,适用法律错误,我不能接受,要求重新审查。承办人意见经审查,原裁决事实清楚,证据恰当,定性准确,适用法律正确,建议予以维持。承办科意见 同意
签名×××一九九六年七月十日领导指示同意维持原裁决
尚××一九九六七十一日备注填表人:左××填表时间一九九六年七月十日

【 范 文 二 】

表一
××市公安局
治安管理处罚申诉裁决书
(存根)
第25号
一九九六年七月十一日

    违反治安管理人李×,男,23岁。因流氓行为由 ××公安分局(或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19条规定,给予拘留10天处罚,李×不服裁决,提 出申诉。经复查决定,维持你局1996年7月6日第101号治安处罚裁决书。
承办人单位:××市公安局治安复查科
承办人:左××,李××批准人尚××
案卷原号码
裁决宣布时间一九九六年七月十二日十时

填发人左××
表二

××市公安局
治安管理处罚申诉裁决书

第25号
一九九六年七月十一日
    违反治安管理人李×,男,23岁。因流氓行为由 ××公安分局(或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19条规定,给予拘留10天处罚,李×不服裁决,提出申诉。经复查决定,维持你局1996年7月6日第101号治安处罚裁决书。

如不服裁决,可在接到本裁决书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局长尚×× 裁决宣布时间一九九六年七月十二日十时此联交申诉人

表三
××市公安局
治安管理处罚申诉裁决书

第25号
一九九六年七月十一日
     违反治安管理人李×,男,23岁。因流氓行为由××公安分局(或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19条规定,给予拘留10天处罚,李×不服裁决,提出申诉。经复查决定,维持你局1996年7月6日第101号治安处罚裁决书。

局长尚××

裁决宣布时间一九九六年七月十二日十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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