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著作权法 > 著作权动态 >
“龙”“虎”脸谱引发著作权纠纷
www.110.com 2010-07-08 17:11

 《民主与法制》杂志社未经许可使用图片被索赔2万元
  本报讯(记者吕佳瑜)因认为自己创作的京剧脸谱未经许可被使用,曾向北京永和大王公司、秀水投资有限公司索赔的赵梦林再次提起诉讼,将《民主与法制》杂志社告上西城法院,索赔2万元。
  赵梦林的代理律师表示,《民主与法制》杂志社未经赵梦林许可,在其出版发行的《民主与法制》杂志上使用了赵梦林所著《京剧脸谱》中的“完颜龙”、“祝虎”二幅作品,且未注明作者姓名,使用后也未向其支付报酬,其行为侵犯了赵的著作权。
  《民主与法制》杂志社代理律师解释,为体现《惠民房为何“变脸”》这一公益新闻主题,在今年第5期《民主与法制》封面使用了赵的两幅京剧脸谱,其行为不具营利性质。
  同时,《民主与法制》杂志社指出,该期杂志出版时,因时间紧迫,没能联系到赵梦林,匆忙中又遗漏署名。发现问题后,杂志社随即进行了补救,在2007年第8期《民主与法制》上刊登声明,公开向其道歉。此外,杂志社还专门向赵梦林写了致歉函,并依据有关规定,向赵梦林邮寄了封面稿酬的双倍报酬共计400元。
  由于双方分歧较大,西城法院昨日调解失败,此案将择日宣判。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