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要
好莱坞工作室对澳大利亚联邦法院最近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裁决提起了上诉,该裁决认定互联网服务提供商iiNet不用对其客户的版权侵权行为承担责任。
iiNet用户的非法下载行为
尽管iiNet用户有利用BT点对等协议的大量非法下载行为,但iiNet的确为人们提供了三种访问互联网的合法方式,因此,iiNet并为授权任何侵权行为。
iiNet被澳大利亚联邦反盗窃联盟(AFACT)通知称,iiNet客户侵犯了通用、 华纳兄弟、派拉蒙和20世纪福克斯等主要电影制片公司的版权。然后,iiNet没有采取任何行动阻止其客户继续从事侵犯版权的行为。根据Roadshow Films消息称,iiNet未能依法终止侵权客户的互联网连接。
侵犯版权行为授权书
根据1968年版权法,授权侵权行为的中介机构亦构成侵权。一个机构要为授权行为负责,必须要认可、核准或批准侵权行为。这将取决于这个机构与侵权者关系的程度,阻止侵权行为的权力以及是否采取任何合理措施防止或避免侵权行为。
然而,仅仅只为通信提供便利的中介机构没有授权任何侵权活动。正如在美国一样,即使发现侵权授权,如果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实施了允许终止重复侵权者客户账号的程序,澳大利亚的互联网服务提供商也都受到保护免于责任(“安全港”条款)。
联邦法院免除iiNet法律责任
然而,法院认为,iiNet没有授权,因为iiNet只提供了上网的手段。iiNet没有控制侵权行为发生的方式,它没有发明使侵权行为更为容易的软件,也没有鼓励其客户侵权——这是与Kazaa诉讼的不同点(2005年的案件,该案是关于一起在线文件共享网络案,该案中KAZAA 提供了其研发的软件,并允许用户复制和共享版权侵权文件。)
由于追查个人侵犯在线版权的任务艰巨并且不受欢迎,使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对授权行为负责将使版权所有人强迫互联网服务提供商终止其侵犯版权的客户账号。然而,这一裁决将互联网服务提供商放在了一个强势地位。(编译自lexolog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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