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法律常识 >> 装饰装修 >> 查看资料

家装心得:“家是给自己住的不是给别人看的”(图)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作者:admin


家从“给别人看”到“给自己住”是一个观念的升级

装修,换个说法就是空间升级,如何升级,这需要有些理念。目前,家的概念必将从简单的居住概念过渡到精神居住概念。因此,无论是蜗居陋室,还是美仑美奂的豪宅,家到底能否满足主人的休闲、放松需要,是家居的一个硬性指标。

不过我们长久以来,对家的这个基本功能却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记者一年来在采访中经常碰到这样的事情,业主希望设计师给自己的家吊上美丽的天花,墙面也要进行装饰化处理,地面最好铺设木地板……似乎只有这样整整,家才叫家。其实这和我们长久形成的观念有密切的关系,家在中国人的传统观念里,一直扮演着“给别人看”的重要角色,家居是否美观、豪华、气派,无形中往往和主人的事业是否成功紧密联系在一起。

但是这两年来,广州的都市生活方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随着城市功能的不断完善,家的“社交”功能几乎趋近于零,再漂亮的家,“给人看”的次数都不多了。“给自己住,给自己用”的家居功能完全占据了优势地位。

从技术上说,主要体现在两点。一是空间布局的人性化。二是家具这类软装修的投资将占据主体。

具体来说,传统的家居空间布局将按照主人的生活习惯进行改变,新的室内格局将按照业主的生活习惯和实际要求进行全新的整合,例如对于一个知识分子家庭而言,原先把室内最宽敞的空间做成客厅,现在很可能担当了书房的角色。对于一个年轻的二人世界,厨房和餐厅也可能合二为一,腾出的空间承担新的功能。

同时随着家的社交功能的退化,家具的选择和摆放也完全可以实事求是。例如原先要买3+2的沙发,现在买一张可能就足够了。而这一张沙发是否坐着舒服,才是重点。如果观念发生改变,您家的装修就可以说正式进入升级版了。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蒙彦军律师
陕西西安
高宏图律师
河北保定
吴健弘律师
浙江杭州
刘同发律师
河北保定
李德力律师
福建莆田
王高强律师
安徽合肥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朱建宇律师
山东菏泽
孙志军律师
湖北武汉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34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