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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社会责任在南非

发布日期:2009-04-28    文章来源:互联网

  导言

  对于企业社会责任,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界定,尤其每个人都有独特的背景和观点,对于何为社会责任中必须承担的和优先承担的内容有不同的见解。国际商会将企业社会责任界定为商业组织在社会生活中主动的以负责任的方式扮演他们的角色。世界可持续发展工商理事会将其界定为商业组织通过与其雇员、雇员的家庭、当地社区及社会普通人的合作来提高他们的生活品质,做出对世界可持续发展的贡献。最近,有人将企业社会责任表述为企业在诸多行为中的平衡,包括生产行为、盈利行为、对经济、社会和环境可持续发展目标的满足与平衡,现在以及将来都能使股东、交易利益相关人和整个社会从中受益。企业在运作中要满足或超过社会对商业组织在道德上、法律上、商业惯例上以及公众性的期望。[1]

  一、支持和反对企业社会责任的争论

  尽管反对企业社会责任的人和支持的人一样多,并且诺贝尔奖获得者美国人密尔顿·弗里德曼也认为“商业的职责就是盈利”,但在每一个国家,企业的社会责任都不可避免地成为了商业领袖们要优先考虑的事情。政府和媒体已经逐渐适应了让企业为其自身行为所造成的社会后果负责,并且政府从管理上逐渐增加对媒体进行社会责任方面报道的授权。尽管盈利是每一个商业组织首要的责任,但绝不是其唯一的责任。支持和反对企业社会责任的争论大致司以分为以下几种不同的理论:[2]

  (一)职能说

  那些认同职能说或称为基础说的人们将商业组织视为社会中的一部分职能组织,其要执行的任务已经被清晰地勾勒和限定,就如其它的任务已被移交给了他人,如社会福利组织、政府、个人等。商业组织的职能在于在获得合理利润的基础上向消费者提供其所需要的商品和服务。如果商业组织能很好地完成其职能,社会将从中受益。社会性的职责应由其他专门的组织来完成,而不应认为由商业组织完成。这些社会职能中有些由政府来行使,而商业组织通过纳税做出了间接但实质性的贡献。总之,服务社会公众并非商业组织的职责。

  密尔顿·弗里德曼作为一名基要主义者认为企业的社会责任即为创造收益。他持有这种观点,即在一个自由经济体中,企业有且仅有一种社会责任,即利用资源,在符合游戏规则的前提下尽可能地经营运作来创造收益,并且是通过参与公开自由的竞争获得,没有虚假和欺骗行为。[3]

  (二)务实说

  与职能说相近的是务实说,认为一个企业规模越大,效率越高,就越容易满足商业目标和增进社会财富。企业的利润越多,就越利于规模扩张,不仅增加其股东的个人收益同时也提升整个社会经济。从而企业向国库的贡献也就越多,国家就有更多的资金分配给社会性事业。企业给股东的红利越多,股东的纳税就越多,并且越少的依赖于国家提供的社会性服务。

  (三)政治说

  持有政治说的人们相信商业企业只有在令人愉快的自由竞争的环境中才能兴旺,他们声称这种环境只能在资本主义体系中找到。因此,不仅是基于立法要求,也是基于其自身需要,公司和其它企业都应关注政治结构,并积极抵制任何试图颠覆或破坏资本主义的行为。他们强调,政治行动将从长期提升商业前景,增加国家财富并使社会各个部门都从中获益。

  然而,如何能确定一个企业有一致的政治意见呢?一个企业的政治立场也许和消费者支持的政治立场正相反。并且,很多国家的立法都要么禁止、要么限制企业向政治活动提供资金。

  (四)社会说

  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社会说理论与政治说十分接近,但其理论更为先进。指出在理想状态下企业自身是无需关心社会问题的,这些社会问题应由政府来解决,因为这属于政府的基本职责。但这种理想状态是不存在的,政府总有不能满足人民在社会职能方面的要求,因而赋予企业一种市民性的义务去填补空白。[4]社会说学派持有的观点认为尽管企业应将盈利置于自己任务单之首,但并不意味着企业不能同时追求社会性目标。

  有无数的关于企业应负有社会责任的争论都基本来源于良好公民的理念。人们认为良好公民对他们生活的社会负有一种义务,如果企业被视为一个人的话(尽管是人为拟制的)也会自动的负有这样的义务,因为企业也是构成社会的一部分。

  (五)法制说

  仅通过立法方式让企业承担社会责任使这一问题得到简化,即不考虑道德、经济方面的因素。企业是法律规制的对象并且有义务服从于法律。这一系列规制企业经营的法律蕴含了对企业的期望的社会性理念。如果企业按照这些法律经营运作将对社会福祉做出贡献。如果社会对商业活动有更多的要求,则社会有责任立法以明示,从而企业通过缴纳税款和完成其他赋予其对社会性义务来满足社会要求。[5]南非看上去正逐渐采纳社会说和法制说两种思想。

  (六)债务说

  这种学说似乎有着弗里迪安思想的背景,认为企业由于在其经营活动中享受了社会提供的基础设施和服务而对社会负有债务。

  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关注并不总是自愿的。很多企业是发生了一些事实或行为被社会认为是他们应承担的商业经营责任之后才开始警醒的。例如,耐克公司曾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初因为有报道披露其有部分供应商存在滥用劳工的做法而遭到消费者大规模的联合抵制。施乐公司在1995年决定沉没其在北海上的油井钻探设备而招致绿色和平组织的抗议,并成了全世界的新闻头条。制药公司也发现社会期望他们对艾滋病在非洲的蔓延做出应对,虽然他们的主要生产地和销售地都远离非洲。

  单纯地讲商业与社会互相依赖是人所共知的陈词滥调,但就正确理解和研究企业社会责任深层次的理论基础这个问题,就必须两者间相互关系进行更开阔的理解,就必须关注于两者间的相互作用而非相互摩擦。随之产生的问题是我们该如何做到呢?在这一问题上,南非的情况可能是具有启发性的,至少在某些方面。

  二、企业社会责任在南非

  南非是世界上几个收入差距最大的国家之一,这也是其一大特征。在南非,第一世界的商业环境和第三世界的各种困难、挑战并存。这一情况也常被视为一个全球性挑战的缩影。种族隔离时期残暴的法律加之政府的无能和不作为都扭曲了南非经济的发展,直到最近,商业界开始着手应对影响南非的社会性与经济性目标不平衡的问题。

  受美国和英国的影响,南非商业界达成了共识,即遵守和奉行人权是一件好事。直到1972年,时任开普敦大学商学教授的米尔·弗里伯格(现任位于美国纽约的哥伦比亚大学商学院主任)开始倡导南非的商业领袖们向他们的美国同行学习,积极参与企业所在地、产品销售地和员工招募地区的社会活动。在此之前,南非很少有企业参与社会公共生活的记录。他还进一步指出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花费应视为其正常经营成本的一部分。[6]在七十年代,绝大部分的企业社会性投资都是针对特定事项的捐赠,没有多少人关注于对企业社会性投资或对企业社会责任做出清晰明确的界定,也不关注对接受捐赠项目的监督。那时,执行种族隔离政策的政府着力控制和封锁有关信息,信息的公开和透明还不是南非文化的一部分。[7]

  1977年沙利文主义的产生标志着企业社会责任在南非发展的一个转折点。沙利文主义关注的社会问题包括住房、保健、职业培训等方面。沙利文主义代表了意图在南非开展经营的美国企业自发遵守的一个准则。[8]至于现阶段在南非这一思想是否有合法化的途径来实施不在本文讨论范围。

  企业社会责任的理念和范围自其产生以来就是不断变动的。尤其自上世纪八十年代末以来公司开始在他们的社会公开报告中公布更多有关其支出情况的信息,加之新民主主义的发展,企业社会责任概念的发展获得了新的推动力。

  (一)金准则[9]

  1994年11月,在南非管理机构建议下成立的金委员会就公司治理方面发布了一份报告并做出了倡议。2002年他们又就此发布了第二份报告。

  金委员会报告Ⅰ(King Ⅰ)倡导一种不限于财务管理和内部规章的更为综合的企业治理方式,也从基本原则的层次上承认企业的利益相关者在更广泛的领域内与企业存在利害关系,包括财务状况、社会事务、道德遵守和环境保护等多方面。

  金委员会报告Ⅱ(King Ⅱ)采纳的企业治理方式十分广泛,并正式提出企业在制定实施任何一项经营策略时应全面考虑到各方利益相关者。它也同时承认企业经营者和企业自身仍然是企业经营中最重要的要素,股东和利益相关者都需要从企业经营中获得满意的利润回报。

  金委员会报告Ⅱ确认了七项企业治理良好的特征,[10]即规章、透明、独立、诚信、负责、公正和社会责任。企业社会责任意味着企业内部的决策制度关系着道义上的价值判断,又要遵从法律的要求,并尊重社区和环境的利益。报告Ⅱ指出在企业治理框架内,企业需要在经理层职责自由和不同利益相关者利益诉求之间建立良好的平衡。[11]

  《企业行为准则》并不具有法律上的强制力,而是一系列由企业自律实施的指导性文件。但它也被法院和商业质询委员会用作进行调查的指导性文件,并具备相当大的说服力。南非证券交易所就在其主板上市的公司规定[12]:“合格的发行人必须在其发布的上市公告中包括(a)就公司实施金准则的要求情况做陈述性说明,并附有相关解释以使股东和潜在的投资人就公司实施准则的情况做出评价;(b)就公司遵守准则的程度做出说明,并对每一项违反准则的事项分别说明原因。”[13]在交易所上市的公司除遵守《一般会计准则》以外,还要求在其年报和年度财务报告中披露:“(Ⅰ)就公司实施金准则的要求情况做陈述性说明,并附有相关解释以使股东能就公司实施准则的情况做出评价;(Ⅱ)就公司遵守准则的程度做出说明,并对每一项违反准则的事项分别说明原因。特别说明公司是否在整个会计期间遵从了准则要求,并指明违反准则事项发生的会计期间。”[14]

  准则还引入了关于企业报告的三层底线的理念,不仅包括财务表现,还包括对社会与安全、健康与环境的影响。实施这一方略要求企业具备综合全面的内部治理制度。由于遵守的标准通常不能清晰严密的界定,对大多数致力于将这三条底线方略作为准则遵守评价标准的企业而言,困难和挑战在于专业技能和控制能力的缺乏。

  同时,立法机关在宣传准则中确认的企业治理概念也发挥了十分显著的作用。[15]

  (二)基础广泛的黑人经济授权法案和其它特许状

  黑人经济授权法案是南非政府为了纠正和弥补种族隔离政策的历史遗留而采取的战略措施之一。南非的种族隔离政策限制任何非白种人举办或较高层次的参与经济活动,结果造成了一个排除绝大多数南非人参与的经济结构,只因为他们是黑人。近些年来,政府开始制定一些意义重大的战略方针和政策使这些南非人能参与到经济生活中来。

  这些战略措施中的一项便是政府于2003年制定,2004年颁布实施的基础广泛的黑人经济授权法案。2007年又针对该法案颁布实施了作为法案实施评价标准的准则。这一评价标准作为各类企业的“通用比分扳”由七项要素构成,满分为100分。这些要素中的两项分别为对社会经济发展的推动和企业进步。

  企业在这一社会经济学的评价标准下要想拿到高分,必须遵从要求,将其年度税后利润的1%贡献于对社会经济的推动中。这一贡献可以是货币性的也可以不是货币性的,但必须在其投入中保持受惠人有特定的、可靠便捷的途径参与经济生活。因此,在此框架下究竟有多少企业的资金贡献能拓展黑人参与主流经济的途径是有争议的。例如,提供住房、提供日后生活计划和启动新的经济活动等。

  衡量一个企业发展的要素之一就是要考察其对发展黑人经济贡献的程度。对一个企业来说,要在企业发展衡量体系中取得好的成绩就必须将其年度税后利润的3%投入到黑人经济中来。这一评价要素的设计目的在于帮助黑人企业取得独立经营能力和提高其经济实力。这些经济上的帮助可以采用的形式包括投资、贷款、担保、信用便利、优先信贷条款或缔结培训和指导的协议。

  《财务特许状》[16]也为企业进行社会性投资提供了保障。特许状规定,每一个经营性组织的财务部门必须制定一个方案将其年度税后净利润的0.5%进行社会性投资,直到2014年为止。[17]“企业社会性投资”的对象基本定位于那些有着较强的改变经济结构的态度和能力的黑人团体、社区或个人。企业社会性投资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教育、培训、发展计划、环境保护、就业岗位提供、艺术与文化、健康与体育等方面。

  在特许状中一个很能说明问题的例子是采矿业。[18]《基础广泛的社会与经济特许状》尤其注重为矿区、劳力输出地区和由于开采而无意中导致的无人城镇提供社会与经济综合发展的途径。特许状还同时提供了一些措施改善雇员住房、提高矿工拥有房屋所有权的自主选择权以及改善他们的营养状况等。

  由此我们可以推断出作为BEE的成果,大量的由企业提供的资金将被投入到改善南非的社会一经济状况中来。尽管这些特许状和准则都是企业自愿服从的,但政府部门必须在执行职务中将其考虑进来,如确定颁发执照的标准、执行优先取得政策、制定出售国有企业标准以及与私人企业结成合伙等。[19]另一方面,在这种情况下所有与政府部门合作的企业只要希望继续或希望未来与政府部门打交道就必须遵守特许状和准则。然而,也应该很小心地防止由于这些特许状和准则对投资份额规定的过于详细,如果有些企业已经投入了超出了准则规定的5%的税前利润而得不到相应更多的社会承认的话那就有可能使这些企业降低投资。[20]

  (三)社会责任指数

  在南非至今没有一部法律规定企业公布其在承担社会责任上的花费,因此很多企业并不公布他们究竟花费了多少以及谁接受了这些资金。然而,随着越来越多的组织采取了信息透明和及时披露的做法,那些不公开这些信息的企业将面对利益相关者的质疑而产生的不信任。尽管在南非公布企业社会责任方面的花费并不是强制性的,这些企业会以社会责任投资指数的形式得到推动企业社会责任发展的回报。

  南非证券交易所在2004年首次发布了社会责任投资指数。社会责任投资指数是第一个出现在新兴市场上的这一性质的指数,也是世界上第一个由证券交易所发布的社会责任投资指数。这一指数的目的是成为公司财务方面的市场推动机制,确认和促进企业社会责任投资在全球范围内成为必须项目,也为衡量公司股票的价格表现以及有关企业社会责任投资的金融产品提供基础。公司自愿接受这一指数,并要证明他们对已经得到普遍接受的“三条底线理论”提出的标准的满足情况。这一指数的三个支柱即环境、社会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被分别衡量。

  南非证券交易所相信社会责任投资指数将为投资者提供在更广阔意义上估计和评价公司表现的工具,同时影响投资者和公司双方对可持续发展和社会责任的优先考虑。人们预期这一指数会刺激任何性质的组织都热衷于在社会责任方面有所建树,它也会成为一个催化剂,引发在南非当前环境下究竟哪些组成了企业社会责任的争论。[21]

  适用这一指数的公司必须证明其符合了^环境、社会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等领域的一系列标准。环境标准要求公司持续地改善其经营活动带来的环境影响。社会标准既涉及公司在员工激励方面的决策也涉及艾滋病及其携带者的治疗项目及工作人员教育等。经济标准包括了要求公司制定措施保证向公众公开信息,并且利益相关者能将有关事项与公司对话。

  就社会标准中的艾滋病问题,南非比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的艾滋病携带者都多。据2004年的统计数据,在南非大约有530万人感染了艾滋病。另据南非商业联合会就艾滋病问题的一个研究报告称,由于这一疾病的感染和发病已经消耗了国内中型和大型企业45%的利润。艾滋病是抵消了国民经济增长80%的三大原因之一。[22]即使南非宪法规定政府有责任保障人民可以获得医疗保障,但仅靠政府是不足以解决这个问题的。商业和社区的领袖别无选择,只能行动起来,使情况得以改善。

  所有的社会组织都应该承认他们的工作场所都有传播的危险;实施针对艾滋病的措施和项目(比如进行教育和培训,采取防止措施,对病人关怀和治疗等),对项目进行监控,并评估成绩和失误,以及项目的花费和效果。负责艾滋病项目的组织必须完成自愿的、不记名的疾病流行调查;对雇员和当地社区都提供有成效的教育服务,推广自愿的咨询和检测;实施对艾滋病携带者雇员的福利计划,包括防止病发。与政府、联合国、非政府组织及国际慈善机构等开展合作。

  就当前艾滋病蔓延的现状看,没有一种途径或模式可以理想地适用于任何情况、任何地区。这就要求公司要关注和研究自身情况,比如利用疾病流行程度报告,确定措施,来最大程度地符合自身所处环境。由南非劳工部制定的《针对艾滋病核心问题和雇员问题的公司良好行为准则》虽然不是具有法律强制力的文件,但对努力实施艾滋病应对措施和防治项目的公司仍起到指导作用。[23]很有意思的是,人们注意到采矿行业在承担应对艾滋病的社会义务时已经走在了建筑行业之前。例如南非最大的矿业集团中的两家已经免费为他们的雇员提供了检测和咨询服务,并提供防止携带者病发的医疗服务。

  (四)立法与否

  综上,可以清楚地看到很多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行为是在没有强制拘束力的准则指导下完成的。产生的问题是,依靠自愿遵守准则和自律是否足够?是否需要法律和政府指令来保证商业组织的行为是对社会负责的?

  有人争论道,法律和政府指令可以建立一个“公平的竞技场”帮助商业企业来相互竞争。要求所有的企业都满足相同的社会责任标准,那有的企业就无法在竞争中赢得他的对手。[24]但是竞争优势也许就是企业社会责任背后的推动力量。有些评论人士指出,真正对社会负责任的企业是那些有强烈的为社会尽力的动机推动的企业,自愿的采取行动,心口一致。根据这种观点,由法律强制而不得不采取的负责任的行动远远不是承担社会责任的真正含义。[25]

  在我看来,至少在目前,不宜由立法规定企业的社会责任。在南非,准则已经很有效地推进发展了企业社会责任。媒体、消费者和非政府组织都可以扮演监督者,监督企业的经营行为始终遵守准则的规定,并要求更透明的信息披露。另一方面,我们应该更加相信公司法的基本原则可以加强准则的适用。例如,遵守准则的条款可以写入公司的备忘录或章程中。只要准则和公司的盈利目标相一致,准则就会被十分有效地执行。

  注释:

  作者简介:

  安吉拉·伊特兹科威茨:南非金山大学曼德拉研究所资深银行法教授。

  译者简介:

  唐勇:北京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学博士生;李晖:北京大学法学院经济法学博士生。

  [1]J.W.Hendrikse and L Hendrikse,Business Government Handbook Principles and Practice 2004,Juta Legal and Academic Publishers,p.225.

  [2]L.Hodes,The Social Responsibility of a Company,1983 SALJ 468,pp.486—492.

  [3]Milton Friedman Capitalism and Freedom,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62,pp.133.

  [4]Hodes op cit 2.

  [5]Ibid.at 491—492.

  [6]M.Alperson,Foundations for a New Democracy:Corporate and Social Investments in South Africa Ravan Press.1995,p.4.

  [7]Ibid at 5.

  [8]Ibid at 5.

  [9]Code of Corporate Practices and Conduct.

  [10]Paragraph 18 of the King Ⅱ Report.

  [11]利益相关者包括所有受到企业决策、经营行为影响的群体,包括雇员、企业经营所在地的社区等。

  [12]这一规定并不旨在仅适用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公司,而希望适用于所有的机构,如银行等各类金融机构,即以是否建董事会,由董事会管理为标准。该规定不针对小型企业。

  [13]Paragraph 7.F.5 of the JSE Listing Requirements.

  [14]Paragraph 8.63 of the JSE Listing Requirements.

  [15]See for example the Labour Relations Act 66 of 1995;Basic Conditions of Employment Act 75 of 1997;Employment Equity Act 55 of 1998 and the National Environmental Management Act 107 of 1998.

  [16]http://www.dti.gov.za/bee/beecharters/FinServicesCharter.pdf.

  [17]Paragraph 13 of The Financial Sector Charter.

  [18]http://www.dti.gov.za/bee/beecharters,/Mining Charter.pdf.

  [19]Section 10 of the BEE Act.

  [20]A Soft Touch Financial Mail July.22nd 2005.

  [21]C.le Roux,JSE Measures the Social Performance of Listed Companies Mail & Guardian,April 30(th上标)to May 6(th上标),2004 p.18.

  [22]S.Faris,Deadly Denial—As the Nation Struggles to Accept the Reality of AIDS,its Death Toll also Endangers the Economy,Time Magazine,April 19(th上标),2004,p.48.

  [23]Aids Law Project,HIV/AIDS and the Law—A Resource Manual3rd ed.,2003,p.76.

  [24]F.W.Crittenden,Business and Society:Corporate Strategy,Public Policy,Ethics,1992,7(th上标)ed.,p.42.

  [25]Ib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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