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期满房东不需补偿装修费用
发布日期:2009-06-01 作者:沈英华律师
2008年4月,原告李甲向景德镇市昌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称:双方虽然在租赁合同中约定,合同期满后装修无偿归被告李乙所有,但原告装修共花去6万多元,且经营亏损,其装修尚有较大使用价值,双方的约定因违反合同法规定的公平原则而无效,请求被告李乙及续租人梁某(第二被告)共同补偿其装修费用3万元。
被告李乙接到诉状后,依法委托江西景德律师事务所沈英华律师为代理人,提出以下答辩意见:
1、本案双方签订的《商铺租赁合同》合法有效
尽管《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制度,但并未规定登记后生效;虽然《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直接规定了未办理登记备案的租赁行为无效,但该办法属于部门规章,依照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不能作为确认合同无效的依据。房屋租赁是诺成行为,只要双方合意合同即告成立,出租人交付房屋,承租人交付租金,合同即生效。
2、原告诉求被告补偿其装修费于法无据
因为双方已在《商铺租赁合同》明确约定,乙方(原告)负责商铺自用部分的维护、装修,费用自行承担;租期届满之次日,乙方将商铺交还甲方(被告),乙方自行添加的装修设施能够拆除的乙方可以拆除,不能拆除的装修设施无偿归甲方所有,完全符合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原告的诉讼请求于法无据,法院应当依法予以驳回。
此外,原告诉称“只使用了不到4年,装修使用价值仍然很大……上述约定违反《合同法》第五条而无效”,纯属无稽之谈,法院不应支持。因为其一,装修是原告单方行为,并非被告要求原告实施,原告决策失误,属于经营风险,应当自行承担后果,不存在公平不公平的问题;其二,本案双方约定“租赁期限两年”,原告应当理性思考,合理投资。通俗地说,原告应当在两年内能够收回成本并赢取利润的范围内投入经营成本。现在原告已经使用承租房屋达四年之久,是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的两倍,如果原告仍然没有收回成本,完全是自己盲目投资所致,应当自食恶果,与被告无关。
法院经公开开庭审理,查明了本案事实,采信了被告律师意见,于2008年6月15日作出判决,依法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原告在法定期限内没有提出上诉,判决已经生效。
景德镇律师 沈英华
民革景德镇市委会副主委
政协景德镇市委员会常委
景德镇仲裁委员会首席仲裁员
江西景德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联系电话:13707981937
Email:s7908@126.com
相关法律问题
- 房屋租赁期满 不交房东钥匙怎办 2个回答0
- 租赁满后房东以墙身要重新装修为由不退租 2个回答5
- 租赁满后房东以墙身要重新装修为由不退租 2个回答20
- 房屋租赁期满,承租方以进行了装修,不退房 5个回答30
- 请问店铺拆迁怎么补偿?租赁的,应该和房东要补偿还是当地拆迁部门? 2个回答20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
最新文章
- 微信群“踢人”属于社群成员之间的自治行为不属于民事法律诉讼调整的范畴
- 情侣分手后在网络频繁发布不当言论贬损对方,法院这样判
- 实际施工人能否在工程款范围外主张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 远亲不如近邻!
- 李**贩卖、运输毒品案 ——贩卖、运输毒品数量巨大,且系累犯和毒品再犯,罪行极其严
- *有限公司与上海*携运物流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上海蝉联携运物流有限公司海上货物运输
- 徐州*金属资源有限公司与圣克莱蒙特航运股份公司、东京产业株式会社海上货物运输合同
- 肖*故意杀人案——吸毒后交通肇事,持刀捅刺执行公务的民警,致1人死亡、1人轻伤,罪行极其严重
- 杨**运输毒品案——假释考验期内组织怀孕妇女运输毒品,数量特别巨大,且系毒品再犯,罪行极其严重
- 蔡**贩卖、制造毒品案——伙同他人制造、贩卖毒品,数量特别巨大,罪行极其严重
- 杨*贩卖毒品案——利用未成年人贩卖毒品,依法从重处罚
- 於**贩卖毒品案——多次零包贩卖毒品,依法严惩
- 臧*贩卖毒品案——通过互联网贩卖毒品数量大,且系毒品再犯,依法严惩
- 张*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吸毒后驾驶机动车肇事并连续冲撞,系累犯,投案自首,依法惩处
- 鲁*非法生产制毒物品案——非法生产邻氯苯基环戊酮,情节特别严重,依法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