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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望以领导人之治推进法治这是“人治思维”在作怪

发布日期:2009-11-12    文章来源:北大法律信息网
我们常见或是多见,一些法律学人对领导人的期望——期望国家领导人关注某个冤案、错案从而推进法治进程,期望国家领导人以学者呐喊和呼声为重改革司法,期望国家领导人以开明昌达之心推进法治发展。从温家宝总理帮助农民工讨薪,我们从中就可预断出,或是可以设想出——要是温总理关注“聂树斌案”,那该多好,要是温家宝总理关注近期的“钓鱼执法案”并批复依法办理,那又该如何庆幸?不知我们的行政人员到那时会如何作为?不知我们的司法人员到那时还会器宇轩昂地向当事人嚣张吗?为何官员怕的是上级的指示执行不力,为何官员怕的是得罪了上级。虽然司法人员不能算是官员,但是在中国的政治体制中,司法人员的管理模式又何尝不是依照行政官员的那一套?若是司法人员办错了案,只要未被媒体曝光,那就有伸缩的余地,不管这种伸缩是以法律层面的何种规则,反正在我们未予知晓时,这个所谓的错案、冤案总是以合法的面目出现,而且,我们若是不予调查,肯定看不出其中的猫腻。例如“钓鱼执法案”,政府组织调查了一次还会犯错,这就说明,我们的政府习惯于愚弄人民,总想着,自己犯错了,要是能掩人耳目那就算了事,要不是孙中界断指明志,我想,这个所谓的“钓鱼执法”依然会深藏于行政机关的内部规章中,外露于民众似是而非的怀疑中。因为我们有时也习惯了被行政机关“暗算”,哪怕这种暗算我们明知其中暗藏玄机,依然可能忍气吞声地接受。因为“民斗不过官”,这已经是我们的思维定势。
 
  在何种情况下,民可以斗过官,并且不怕官呢?我想答案是有,并且,我们的行政官员也深知——以法律约束官员行为、限制官员的权力,但是又能怎样,国家的法律在制定时就是让这些人掺和的,那又有谁会制定个法律限制自己的自由呢?就如——黄松有——让检察机关监督法院执行案件,这有违检察院依法监督法院审判活动的规定,因为检察院监督审判活动,而执行不属于审判活动,所以检察院没有监督权,这也就为黄松有在执行程序中玩猫腻创造了条件,作为最高院副院长,自己为自己制定个“法律”,能给自己创造自由这才是工作需要,要不你看,能反对某一法律条文通过的,都是在为自己争利益。我们的行政官员违法了,我们难见真正的司法人员秉公执法,一次最有利和最普遍的普法教育在应该宣扬的案件中缺失,这是对以往普法教育的最大玷辱。任你普法教育做得再好,一个公开的违法案件得不到应有的处理,那民众先前的司法威信定会因一案件轰然倒塌。特别是明显的违法案件,我们更应该宣扬的法治却严重缺失,你难得期望民众从“钓鱼执法”中获得遵纪守法的理念吗?
 
  民不与官斗,民可能也不敢与官斗,因为官员掌控着权力,这种权力可以指挥我们的司法权。使得我们惧怕,连主持公道的司法都成了摆设,那我们还谋求什么公平正义呢?我们太过于渴望——某一领导人有先见之明,大力弘扬法治,我们太过于期望——某一领导人有伟岸之力,大力宣扬法治,以至于,我们把推进中国法治进程的努力寄望于某些领导人身上,岂不知,他们也爱莫能助,因为真正需要权力的可能不是他们,而是下面的领导阶层,假如法律限制了他们的自由,那他们还拿什么“践踏法治”。从法学院毕业进入司法系统的法律学人,一样会被行政官员的思维所约束,丧失了司法良知所以我们就见到了司法腐败,当然仅仅从司法良知的角度探讨未免过于绝对,但司法良知的严重缺失,我想这是司法腐败的最大诱因。
 
  期望推进中国法治进程的法律学人寄望于某一领导人的一个念头从而彻底把中国法治化进程向前推进几年或是几十年,或许,这依然是人治思想在作怪。我们不是祈求于规则之治和法律之治,却期望于领导人之治,而最后只会演变为人治。我们暂且习惯了因为某一领导人的举动从而推动我国的法治发展。但是,真正践行法律事业的我们法律学人却总与体制改革者意见相左,一个原因就是法治就是规则之治,而习惯了自以为是的领导又谈何期望给自己树立一个框架把自己束缚,哪怕他嘴上不说,我们也应该明知:法学界的事情诸多只是法律学人在探讨,如果那天,国家领导人关注一个案件,我们就可以将此树立为“新闻”,那此案肯定会立马纠错。我从不期望于领导人过问案件,因为这有违司法独立之嫌,因为这是“以权谋司”,但——何时——我们的司法系统会自己纠错呢?请你不要让我们等得过于久远,好吧?。因为太过久远和遥远——我们的国家领导人也会渐趋离法治太远,远到我们开始怀疑他们是否在公布法律时过目过法律条文。他们忽然向法律靠近了(虽然这种靠近我们还难以断定基于何种目的),人民就会不适应,我们不需要人治的“伪司法”而需要真正的司法之治,但是,为何,我们的国家会诞生期望通过某一领导人之治推动法治社会发展的愿景呢?但愿这种愿景的产生仅是一些法律学人的一厢情愿,其实你们这也是被逼无奈,要不谁愿意看到通过行政权干涉司法权的场景绚烂?但愿这种愿景仅是一时之现,我们的司法人员可以从头到尾将司法良知深入心间,但愿这种愿景仅是杞人忧天,我们的司法人员能真正将公平正义付诸实践。总之,我们法律学人法治梦想的努力何时都不该停止,法治社会从来不是一人之力可以造就,但是缺少了每个人的齐心协力任重道远的法治之国就永难建立。


【作者简介】
谭敏涛,西北大学自考新闻学本科,西北政法大学法律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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