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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二手房买卖的几大陷阱

发布日期:2010-01-08    作者:滕月辉律师
  二手房交易量越来越大,多数都是有中介公司参与,那么房屋交易的双方失去的又是多少呢?
  陷阱之一,中介公司违约责任之约定
    所有的中介公司没有自己违约的如何处罚的约定,不管怎么说都是你买卖双方违约我不违约。实际上往往中介公司都在创造买卖双方违约的条件,之后自己还可以继续交易房屋作为自己的房源,继续骗取下一家买方。比如,小产权房不可以交易,他会说他可以帮助你去办理,又如交易房没有房产证的情况下,他也会说他帮你办理,等等违规之处多多。
  陷阱之二,高额的代书费,实际上买房人可以不出这笔钱,达到交易额的2-3%
  陷阱之三,高额的交易成功的提成费,达到交易额的2-3%
  陷进之四,交易之前会对买房人隐瞒卖房人也应依法承担一部分税,往往都会说由买房人一方承担的。
  陷阱之,银行金融机构,一般贷款买房是比较普遍的,这样银行等金融机构就会出现。银行等部门会与中介公司串通,在贷款手续程序上下圈套,让你多批几次,这样中介公司可以多收几次费用,银行可能不排除他门内部的交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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