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法律常识 >> 婚姻家庭 >> 查看资料

女儿擅自流转土地 八旬老父起诉要土地

发布日期:2010-03-20    文章来源:互联网
曾经参加过解放战争,抗美援朝时期和董存瑞一个团的84岁的姜老汉发现自己承包的土地竟莫名其妙的被别人耕种,还擅自改变了土地用途,原来姜老汉其女儿早已瞒着自己将土地流转给了别人。经协商无果后,姜大爷将土地使用人告上了法庭。近日,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
原告姜大爷诉称,1998年自己与村经济合作社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承包了本村0.85亩口粮田,合同期限30年,至2027年终止。因为自己年纪已大,无法亲自耕种,便把土地交由子女经营。没想到的是,早在2000年4月,其女儿在未经自己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该口粮田交由被告赵某耕种,并在本村村委会进行了土地承包流转登记。现在赵某不仅实际使用了该土地,还改变了对口粮田的使用,在田地边界处种植了若干树木。

庭审中,被告赵某辩称:自己家有6口人,2000年前后原告之女多次找自己,说愿意将和自己毗邻的0.85亩口粮田流转给其耕种,也省去了每年的提留款。考虑到该口粮田和自己土地毗连并且自己人口多。赵某便和原告之女签订了土地流转承包协议并到村委会进行了变更登记。随后,自己开始耕种。

随着,政策调整,土地退耕还林,赵某将自己自己的和该0.85亩土地栽种上了杏树,目前杏树已生长了8年,并且去年初见收益,卖了2000余元。

法庭上,赵女士称,栽种在争议土地上有杏树有51棵,如果原告要收回土地需要补偿自己的果树损失,每颗300元,否则不会退还给原告。

目前,本案仍在进一步审理过程中。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王远洋律师
湖北襄阳
徐荣康律师
上海长宁区
刘哲律师
辽宁锦州
刘中良律师
广东深圳
毕丽荣律师
广东广州
牟金海律师
山东东营
陆腾达律师
重庆江北
高洪祥律师
黑龙江黑河
周磊律师
江苏无锡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71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