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中因增添物引起的纠纷如何处理(二)
发布日期:2010-05-14 作者:110网律师
山东省东营市中级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承租人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时,出租人是同意的,因此按照租房合同的约定,双方发生纠纷时,在承租人搬出所承租的房屋后,其装修部分应折抵其5个月的房租。房屋年租金为13000元,逄某使用房屋12个月,实际需支付7个月的租金为7581元,因逄某已支付租金8000元,故出租人韩某应返还逄某租金419元。
相关法律问题
- 房主未到场中介组织签房屋租赁合同 发生法律纠纷如何处理 2个回答20
- 如何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6个回答0
- 房屋租赁合同的纠纷 2个回答0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2个回答25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7个回答0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
最新文章
- 丈夫私自转钱给第三者,法院认定违背公序良俗,判决全部返还
- 以合同相对性成功抗辩合伙合同违约
- 合同风险防控的六类60个要点
- 合伙关系还是借贷关系?
- 装修未按约定使用金丝楠木 家具厂被判三倍赔偿
- 如何让守约方完胜!
- 消极履约只会增加自身违约成本,成为对方解约的出口!
- 一人有限公司的股东配偶是否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续签租房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 雷同投标划不来,赔了保证金又失信誉!
- 婚前安置房的赠予能否撤销?
- 认证机构回复的电子邮件,证明数字证书造假,电子签名、合同造假
- 本律师成功代理一起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案,本诉和反诉均获得胜诉,最大限度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 本律师成功代理一起快递服务合同纠纷案,委托人获得完全胜诉。
- 买了私教课程不想继续上了,能否要求经营者将剩余课程费用全部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