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碘盐政策”要充分满足公众知情权
发布日期:2010-05-17 文章来源:互联网
去年,浙江沿海城市的一些政协委员就公开提议案,质疑加碘食盐与甲状腺疾病高发有关系,引发了社会民众对此的广泛关注。而今,卫生部门在组织专家进行摸底调查后,积极的向公众发布了这一种结论,以打消公众对“碘盐政策”的质疑,这是有必要的。
但是,这样简短的说明,能否在根本上打消质疑?这是个问题。从新闻留言中,就可以看出来,一些民众的问题依然存在,他们没有从这些发言中得到足够的、可信任、可供参考的信息。
从医学角度来看,碘是一种人体必需的微量元素,无论是碘缺乏还是碘过量,都会带来一定的健康风险。这是官方报告中也没有回避的一个敏感点。政府出台统一性的“碘盐政策”,自然就意味着,政府必须对政策推行的风险进行承担,还应该充分地去满足公众的这一种知情权。不但要让人们吃这种碘盐,还要让大家知道,为什么要这样干?会不会存在风险?回过头来看,为什么社会上会出现那一种“碘盐致病说”、“碘盐不科学”的质疑?根源不正出在“一些重要信息缺乏”上吗?
比如,人体应该怎么补碘?怎么才能做到因地制宜?就有赖于政府卫生部门做足功课,组织专家,对本地区碘营养状况进行日常化的监测,并及时发布指南。在那些比较特殊的高碘地区,更应该出台比较规范化的管理规定,以避免补碘过量。
比如,对待4岁以下的婴幼儿、特殊的孕妇、患有诸如高碘性甲亢等某些疾病的各个群体,政府同样有义务去发出提醒,规避盲目性带来的种种健康风险。
碘盐在安全上的共性与个性,公众健康权意识的觉醒,这些都督促监管部门和卫生部门在满足公众知情权上,必须做得更多,更到位、提供更多令公众感到安全与有信心的数字与信息。举个例子说,哪一个地方属于高碘地区?哪一个地方属于缺碘地区?不同地区居民碘营养状况如何?这些信息应该被视作为一种公共信息,及时向公众发布。这些重要工作,绝不能因为怕麻烦就不去做。
相关法律问题
- 知情权 3个回答0
- 员工是否应该享有个人档案知情权 3个回答0
- 办案进度知情权或是被害欺骗情况知情权 3个回答0
- 这种行为是不是犯法的行为,是不是侵犯我国刑法中的知情权,还是别的 8个回答0
- 被拆迁人是否具有拆迁人对其他拆迁户补偿情况的知情权 2个回答0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
最新文章
- 合同加盖公章系伪造或变造,当事人是否承担合同责任?
- 建设工程停工损失以及工期违约如何主张?
- 未通知债权人,减少注册资本规避债务合法吗?
- 名为买卖,实为赠与法律效力
-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追索工程款,是否适用专属管辖?
- 公司发起人认缴出资未到位,相互之间承担连带责任吗
- 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
- 酒驾醉驾有新规,12月28日起施行!
- 抵押权物上代位性之分析
- 浅析契约自由原则
- 对中国民法典制定过程中论战的几点思考
-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流程/程序/必备
-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监二庭 关于审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一
- 刑事案件律师各阶段要做的工作
- 刑事案件第二阶段律师可以做哪些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