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用条件设置合理 不予录用合理合法
发布日期:2010-07-27 作者:江苏容睿律师事务所律师
律师提示:1、用人单位要制定招聘条件和录用条件并细化,并经劳动者确认;2、要有明确的考核要求;3.、试用期考核不符合录用条件也应在试用期结束前考核完毕。4、劳动者也一定要看清楚报考和录用条件,不可以欺诈或存在侥幸心理,不然即使录用条件满足,也会因欺诈使劳动合同无效,且欺诈也往往会作为不符合录用条件的通常标准。劳动合同法特别强调了劳动合同订立的诚实信用,是针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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