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的返还
发布日期:2010-09-02 作者:110网律师
就本案的情形而言,在中国的广大农村地区普遍存在,随着近几年经济水平的发展,彩礼的数额也越来越大,攀比的风气也在上涨,因为结婚不成造成的彩礼纠纷案件也逐年上升,不利社会的和谐稳定。根据法院的司法解释,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并未共同生活,现要求离婚的;(3)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现在双方离婚的。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
最新文章
- 如何防止自己的财产落入前夫手中,律师帮你支招
- 重大变化!法释[2024]1号:彩礼纠纷案件司法解释(共7条)|2024.2.1起施行
- 如何防止自己的财产落入前夫手中,律师帮你支招
- 给付彩礼,何种情形可以要求返还?
- 婚前个人积蓄婚后变化部分的归属
- 夫妻按份共有的房产,离婚时能否直接按照登记份额分割?
- 【成功案例】孩子高考冲刺期,男方辱骂恐吓孩子,法院判决双方离婚
- 房产证登记男方1%女方99%,离婚时按份分割还是均分?
- 离婚分的房子,事后因前夫债务被执行?
- 北京高院:未经配偶同意,炒股亏损属于重大过错
- 离婚又复婚,第一份离婚协议是否有效?
- 未婚女性寻求代孕合法吗?
- 分居满一年就能判离婚?
- 部分子女先于父母去世,孙子女能否继承房屋
- 孩子的抚养权,谁有钱就判给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