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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量刑参考

发布日期:2010-09-28    作者:110网律师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单处罚金量刑格】
     销售金额5万元以上不满7万元的,基准刑为罚金刑;7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基准刑为拘役刑;10万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一年,每增加85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格】销售金额20万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二年,每增加7 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七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格】销售金额50万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七年,每增加2万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缓刑适用但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缓刑:
     (一)累犯;
     (二)曾因生产、销售伪劣产品被行政处罚或判刑的;
     (三)在本市影响较大,社会反应强烈的;
     (四)给被害人造成财产损失未予赔偿的;
     (五)未主动接受财产刑处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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