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责任能力
发布日期:2011-01-11 文章来源:互联网
对于正常人而言,年满十八周岁以上,是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十四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是不具备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不满十四周岁的,是完全不具备刑事责任能力人。
对于非正常的自然人(主要指精神病人和生理残疾人)而言,刑事责任年龄有以下三种规定:一、完全无刑事责任的精神病。是指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造成的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确认的精神病人,不负刑事责任;二、完全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是指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经法定程序确认的精神病人,应负刑事责任;三、限制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是指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经法定程序确认精神病人,应负刑事责任,但应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对于身体残病的人,刑罚只对又聋又哑或者盲人的刑事责任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相关法律问题
- 对无刑事责任能力人可以实施正当防卫吗,精神病患者呢 3个回答0
- 次要责任死亡2人,次要责任如果没能力偿还赔偿金额是否会付刑事责任 3个回答25
- 我们这个地方法律不止才刑事责任 2个回答20
- 十七岁那些犯罪要刑事责任 2个回答5
- 如果交通事故责任方因经济能力不能承担,如何处理? 2个回答15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