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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2、三鑫集团企业侵权纠纷案

发布日期:2011-01-17    作者:张仕龙律师

三鑫集团企业侵权纠纷案
事件起因:2009年8月,云南三鑫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三鑫公司)将三鑫第一城未售出的套房改造成小户型房屋,导致部分住户房屋部分墙体开裂。部分业主以损害企业名誉的不当方式维权,导致三鑫集团企业名誉受到损害,为此双方发生纠纷。
解决难点:部分业主受人邀约,以退房为由,到三鑫公司售楼部办公室吵闹,在公司售楼部门前悬挂“房子要跨啦!救命!”“三鑫集团房屋改造出现质量问题我们要换房”等横幅,并用口头向前来围观的群众宣称:“买三鑫集团房屋后患无穷”。面对这种行为,三鑫公司及时采取措施与对方协商,但部分业主无视法律,拒不停止违法行为,不断恶化事件的影响,在社会上造成非常恶劣的影响,严重损害了三鑫公司的企业名誉。
争议化解过程:圆合圆律师事务所作为三鑫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接到委托后,从社会和谐、调解矛盾的角度,居中调解,从中做了大量的工作。律师认为:业主如认为其所购买的住房存在质量问题,可以采取协商、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解决;业主也有权对其所购买的房屋提出建议,但不应采取不具有客观事实依据的言论和宣传,损害经营者的名誉权。而业主受人邀约悬挂条幅,使用诋毁性语言,所采取的不当维权方式导致三鑫公司社会评价降低,企业名誉受到损害。以违法的方式维权,造成损害的,同样要承担法律责任。但对方当事人对律师的解答不理解,为了将事件影响降到最小,在不放弃协商的前提下,三鑫公司只好将部分涉嫌侵权的业主起诉到法院。在提起诉讼的同时,圆合圆律师与三鑫公司一道努力做业主的思想,争取化解双方矛盾。经过长时间的说服,最终双方达成解决纠纷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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