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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屋如果是违章建筑,双方离婚时应当如何分割?

发布日期:2011-01-18    作者:110网律师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屋如果是违章建筑,双方离婚时应当如何分割?
   在离婚案件中,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违章建筑是否应当处理以及如何处理的问题,是审判实践中的难点。对此,有三种观点:
(1)一种意见认为,违章建筑的认定和处理均由行政部门负责,法院对于这些财产,在离婚案件中不应予以处理。
(2)另一种意见认为,建筑物作为违章建筑虽然违法,但可以将之看作是建筑材料的结合,对于这些材料,当事人当然是可以请求法院予以分割的,而且法院也应当予以分割。
(3)还有一种意见认为,违章建筑之所以违法,是因为建设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其他批准文件,违章建筑既可能永远违章,也可能经补办相关的审批手续而合法。不过,在合法化之前,该房屋是无法进行房屋登记取得所有权证的,此种情况下,当事人要求分割所有权的,不应予以支持,双辽违章。但是,该建筑虽然由于违法而无法取得所有权证,但其还是有使用价值的,忠县违章,因此,对于这种违章建筑,法院可以根据违章建筑的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审判实践中,通常采用第三种意见。也就是说,对于违章建筑,法院不予分割所有权,但可以对建筑物的使用权和因使用产生的利益进行分割,但并不能分割该违章建筑的所有权。因为在违章建筑合法化之前,当事人对其的"所有"只是事实上的所有,而不存在法律上的"所有权"。当然,如果离婚后该违章建筑因补办了相关的手续而合法化了的,当事人可以协商重新分割该建筑物的所有权,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另行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进行权属分割。此时,法院不能以一事不再理为由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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