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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应当怎样处理第二审案件?

发布日期:2011-02-15    文章来源:互联网
  第二审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
  (二)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
  (三)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
  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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