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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在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都应该注意哪些方面呢?

发布日期:2011-02-15    作者:阎庆律师
在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都应该注意哪些方面呢?一共有七项: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这一点是必须标明的,因为到时候如果出现意外情况,这是最基本的。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这一点不用多说,自然也是基本的。
  3、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4:、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以及劳动报酬
  5、社会保险
  6、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7、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在法律上,必须签订劳动合同,才算是你的员工,也就是说,在劳动合同生效的那一天,你才有权利让他为你工作,并且是双方自愿。广东省与广州市两级律师协会劳动法专业委员会主任、广东胜伦律师事务所主任肖胜方律师介绍,《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开始上班后30天之内单位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否则支付双倍工资;上班后一年还未签约,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些规定都没有说劳动者不愿意签的情况除外,“也就是说,就算劳动者不愿意签约,责任也是企业的。所以如果劳动者不愿签约,就不要用他。”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并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对于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为什么要在这里提出来劳动合同呢?为解决之前社会上普遍存在的资方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问题,劳动合同法特意做出了“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硬性规定,否则用人方“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连日来,记者对海珠、越秀、天河等数十家存在小型用工行为的商铺、食肆、工厂调查后却意外地发现,在新法临近实施的最后期限前,竟有超过八成的该类用人单位迄今未与员工签定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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