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审理什么样的案件不应当适用简易程序?
发布日期:2011-02-16 文章来源:互联网
(二)比较复杂的共同犯罪案件;
(三)被告人是盲、聋、哑人的;
(四)辩护人作无罪辩护的;
(五)其他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 什么类型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可以运用简易程序审理?
- 什么类型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可以运用简易程序审理?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第一审经济纠纷案件适用普通程序开庭审理的若干规定》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被判处死刑的被告人未提出上诉、共同犯罪的部分被告人或者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提出上诉的案件应适用何种程序审理的批复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被判处死刑的被告人未提出上诉、共同犯罪的部分被告人或者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提出上诉的案件应适用何种程序审理的批复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判处死刑的被告人未提出上诉、共同犯罪的部分被告人或者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提出上诉的案件应适用何种程序审理的批复
- 高人民法院关于对被判处死刑的被告人未提出上诉、共同犯罪的部分被告人或者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提出上诉的案件应适用何种程序审理的批复
- 什么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适用简易审判程序?
相关法律知识